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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普陀区第一批至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保护传承基地名单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管理体系,切实强化保护工作责任,根据《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于2022年6月组织开展了上海市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保护传承基地认定和更新工作。

经组织申报、材料审议、现场调研、公示等程序,认定更新上海市普陀区第一批至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13个、保护传承基地13个,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请区各有关单位切实落实管理责任,提高履责意识,做好非遗保护传承传播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普陀区第一批至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保护传承基地名单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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