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
本机关于2024年7月25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普2405010290号),但你单位到期未履行该处罚决定。本机关于2025年2月5日作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寿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沪(普)长街办催告字〔2024〕第010290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上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寿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和《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七条第(五)项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赵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62985008-8155
附件:《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寿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沪(普)长街办催告字〔2024〕第010290号)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寿路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