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4年4月至5月期间,我局组织开展《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于2024年4月1日到2024年5月2日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二、书面征求意见
4月15日、16日,通过信件向世纪同乐小区居民王某、香溢花城居民裴某、星河世纪城居民任某、建德花苑居民张某、上海虹韶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寄递业物流协会征求书面意见,未收到书面意见反馈。
三、召开座谈会
2024年4月28日我局召开《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座谈会经我局介绍《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根据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局对《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比较集中的意见和建议有:
1、希望城管对于宠物饲养、房屋装修、车辆乱停放等涉及生活安全的问题开展宣教普法活动。(采纳)
2、城管队员进社区兼任社区副书记参与管理。(未采纳,理由是此项工作非城管职权范围)
3、在第五点中,部门职责是否应该将检察院和法院纳入考虑范围,一起参与解决问题。(未采纳,理由是本项工作主要目的是提升城管执法实效,减少违法行为和相应投诉,暂不涉及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
4、在立法尚未完善的前提下,可以设置业主公约规定业主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是禁止的。(采纳)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