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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普陀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普陀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2026年7月20日
普陀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一、前言
“十四五”时期,普陀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不断优化,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扎实推进。“十五五”时期,人口老龄化程度将持续加深,高龄化、长寿化趋势更加明显,老年人对生活品质、健康保障、社会参与和精神文化的需求日益增长,对老龄事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为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构建与区域能级相匹配、与人民城市理念相契合的老年福祉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发展基础
“十四五”期间,普陀区人口老龄化进程持续加深。截至2024年底,全区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38.6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42.8%;60-69岁低龄活力老人达18.7万人,占60岁及以上人口的48.7%;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数5.28万人,占60岁及以上人口的13.7%。呈现老龄人口总数大、占比高,低龄活力老人占比高的特征。
(一)“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
1.养老保障全面落实。健全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养老金待遇,并精准帮扶困难群体,实现应保尽保。截至2025年底,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0.57万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至1555元/月。配合全国统筹政策,通过“社银合作”机制优化社保卡“一卡通”服务,覆盖政务服务、医疗购药、交通出行等领域,提升经办效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从“十三五”末的每人每月1240元提高到2025年的每人每月1650元,享受低保老年人应保尽保。完善养老补助扶持制度,支持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对存量保基本养老机构升级改造项目,按总投资额的60%给予补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规范和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平稳衔接,长期照护覆盖率超过老年人口的8%。
2.养老服务供给全面加强。全区已建成养老机构72家(含长者照护之家21家),床位10771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60%,认知障碍照护床位1079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达到每千人建筑面积83.98平方米,超额完成规划目标。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完善,积极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已建成33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106个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53家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20个家门口养老服务站、324个养老顾问点。同时,通过定期考核和分级培训持续提升服务质量,服务质量日常监测优秀等级的养老机构达到22家,所有养老护理员均持证上岗。
3.老年健康服务大力推进。全区已形成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现有老年护理床位1871张,新建家庭病床5181张。建设智慧健康驿站10家,实现街镇全覆盖,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超过86%。积极推进心理关爱、康复服务和医养结合工作,建成国家级心理关爱点3个、市级心理关爱点7个,上海市社区康复中心9家、上海市社区护理中心7家,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口腔诊室5家,成功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区。
4.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全面加强。全区已实现康复辅具社区租赁点和居家适老化改造街镇全覆盖,累计为3089户老年人家庭完成改造,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6个和上海市老年友好型社区7个(其中2个重合)。同时,为全区高龄独居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固定电话、智能手环、有线电视等终端设备,提供主动关爱、精神慰藉、紧急呼叫、信息查询、养老顾问、生活便民等服务。全区现有2.6万余户独居、80岁以上纯老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享受“一键通”服务,累计开展各类关爱救援服务235.95万人次。
5.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全面丰富。通过积极推进老年教育,新建数百支学习团队,广泛开展线上线下数字教育和远程课程,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新建改建市民健身步道87条,市民益智健身苑点261处,市民球场16片,社区市民健身中心8处,市民健身驿站10处,长者运动健康之家6处。开展各类体育课程、健康筛查及文体活动,服务老年人超十万人次。免费开放公共文化场馆,提供丰富的线上线下文化资源。开展“老伙伴”计划等多种项目,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助力老年人实现自我价值。
6.老年维权优待全面加强。开展“老年普法进社区”活动,定期组织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养老机构,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十四五”期间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08件,提供法律咨询3.6万余人次。成立“普陀区养老服务行业普惠解纷中心”,推进养老服务纠纷调解。严格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在医疗、出行、文化等方面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并加强防诈骗宣传和无障碍信息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和生活品质。
7.养老服务能级全面提升。建成7家智慧养老院和12家“养老院+互联网医院”,推广数字化管理和家庭养老床位,提升机构照护与原居安养能力。创新智慧助餐系统和数字化管理模式,覆盖全区31个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鼓励健身房、保健理疗店等业态进社区,促进休闲、运动、健康联动消费,丰富老年人生活。依托党群共同体,加强党建引领,围绕老年人的“医、食、住、行、康、乐”六大维度,扩大社会参与,引入专业化团队,整合优质资源,促进康养产业发展。发挥“普惠颐养家园智慧养老产业联盟”产业聚合优势,打造智慧养老新业态,推动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合作,通过人才培训和协作备忘录推动养老产业互联互通与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主要问题
“十四五”期间,本区老龄事业建设成效明显,但供需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老年人养老就医刚需、多样化个性化文娱学习需求未能得到充分保障,特殊困难老人关爱、老年权益保障力度仍需加大,敬老友好社会氛围有待加强;养老设施总量虽基本达标,但空间布局、功能设置、服务供给精细化程度不足,设施利用率、运营管理质效与可持续发展水平亟待提升。
三、发展趋势及面临挑战
从发展趋势看,普陀区人口持续重度老龄化,老年人口空间分布不均、纯老及独居家庭占比高、家庭养老功能持续弱化,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不断上升。养老服务需求日趋多元:低龄健康老人侧重文娱社交,中高龄及失能老人聚焦医疗护理、康复与长期照护;老年人对专业化、个性化服务需求提升,整体支付能力有限,但对银发文旅、养老科技、金融等关注度持续提高。
从面临挑战看,“十五五”期间,老年抚养比、高龄化程度将持续攀升,对社会保障可持续性与公共服务承载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当前还存在服务设施布局不均衡、床位配置待优化、智慧养老水平偏低、医养结合深度融合缓慢、照护人才队伍建设待加强等问题,加之老年消费能力和意愿受限、社会参与存在阻碍、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待加强,以及跨部门协同有待优化、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仍显不足、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尚未充分激发等短板,制约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指导方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部署,紧紧围绕普陀区“协同创新活力区、半马苏河品质区”发展目标,立足深度老龄化实际,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治理、系统集成、全生命周期准备转型。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发挥市场作用,坚持科技赋能与制度创新,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强化政治引领,加强社会参与。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把党的领导贯穿老龄工作全过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打造共建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
2.注重优质均衡,保障有序发展。聚焦短板弱项,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升级,强化普惠兜底供给,优化资源配置,健全公平可持续的投入机制。
3.秉持积极老龄观,靶向精准施策。树立积极老龄观,发挥老年人作用,释放银发经济动能;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优化宜居环境,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4.深化创新驱动,引领科技赋能。加快智慧养老与管理流程再造,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推进为老服务创新,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5.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协同共治。加强顶层设计,明晰各方责任,推动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情社会、有爱家庭协同发力,构建老龄事业发展新格局,营造敬老爱老助老氛围。
五、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主要发展目标
1.激发老龄工作效能。老龄事业发展法治化、信息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有利于政府和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得到更好激发。
2.促进供需精准匹配。推动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需求精准对接,提升设施覆盖率与利用率;强化需求评估与资源统筹,提高机构入住率,增强专业照护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构建供需适配、结构合理、普惠可及的养老服务网络,提升老年人与家庭满意度。
3.提升服务专业性能。聚焦老年刚需,强化专业照护、医疗服务、智慧赋能;完善失能失智照护与医养康养结合体系,健全全周期老年健康支撑;推进数字化转型,深化智慧养老应用,发展健康养老新业态;强化居家养老支持,保障老年人原居安养。
4.开拓银发经济空间。丰富多元化、个性化养老消费供给,引导培育老年消费、保障消费权益;壮大市场主体,打造标杆品牌,提升产品服务品质;推动老龄产业提质扩容,释放银发经济发展动能。
5.优化老年社会环境。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日益浓厚,老年友好型城区建设不断深化;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老年文体教育事业更加繁荣;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老年人社会参与环境持续优化。
(二)主要指标
普陀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属性 |
落实单位 |
目标值 (2030年) |
社会 保障 |
1 |
基本社会保险覆盖面 |
预期性 |
区人社局 |
持续扩大 |
2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预期性 |
区医保局 |
≥95 |
|
养老 服务 |
3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约束性 |
区民政局 |
>75 |
4 |
养老床位双人间占比(%) |
预期性 |
区民政局 |
40 |
|
5 |
示范型智慧养老院数(家) |
预期性 |
区民政局 |
≥5 |
|
6 |
养老护理员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持证率(%) |
预期性 |
区民政局 |
≥35 |
|
7 |
家门口养老服务站数(个) |
预期性 |
区民政局 |
≥280 |
|
健康 服务 |
8 |
老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张) |
约束性 |
区民政局 |
≥1300 |
9 |
认知功能初筛阳性人群干预指导率(%) |
预期性 |
区卫健委 区民政局 |
≥80 |
|
10 |
65岁以上常住居民家庭医生签约率(%) |
预期性 |
区卫健委 |
>85 |
|
社会 参与 |
11 |
新增注册“银龄行动”志愿者人数(人) |
预期性 |
区民政局 区委社工部 区委老干部局 |
≥6000 |
12 |
新增老年大学(学校)课程班级学额(个) |
预期性 |
区教育局 |
3000 |
|
13 |
街镇老年协会覆盖率(%) |
预期性 |
区民政局 区委组织部 |
100 |
|
老年 友好型 社会 |
14 |
新增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数量(家) |
预期性 |
区民政局 |
≥8 |
银发 经济 |
15 |
银发特色消费场所(个) |
预期性 |
区民政局 区商务委 |
持续建设 |
16 |
推动银发产业集聚 |
预期性 |
区民政局 区投促办 区发改委 |
持续建设 |
六、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
(一)持续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稳步提高老年人养老保险待遇。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工作部署,落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到应保尽保。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自然增长制度。巩固提升家庭保障功能,大力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宣传推广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家人共享制度。健全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内容,提升老年人综合保障水平。
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稳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预警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医疗救助“免申即享”。全面实施总额预算管理框架下的“四位一体”多元复合住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畅通国谈药入院机制。
完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优化养老服务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衔接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的支持保障。优化评估标准和管理流程,推动本市评估与国家标准适应衔接。推行绿色通道评估机制应用,加强监督管理。发挥长护险评估第三方评价标准管理作用,引导行业规范发展。聚焦关心关爱失能老人,提升长护险经办服务水平。
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作用,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的救助力度。发挥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的补充补位作用,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养老服务,开展为老公益活动。加大老年福利事业投入,落实老年综合津贴制度。
(二)精准提供高品质养老服务
优化机构养老服务供给。发挥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持续进行养老机构品质提升。优化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布局,聚焦养老机构床位功能和房型配比,提升双人间床位和护理型床位占比。发展短托照料服务,推进各类养老服务形态贯通协调,推动养老机构发展家庭照护床位。鼓励养老机构向社区开放其内设康复护理设施、食堂、活动场地等。支持养老机构引入社区资源,开展文体娱乐、健康宣教、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特色服务。
专栏1:建立供需精准匹配机制 综合养老机构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及床位数量进行研判,在保证养老机构有效运营前提下,认知障碍照护床位不少于1300张,双人间床位占比不低于40%,护理型床位占比高于75%,示范型智慧养老院不少于5家。建立完善养老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形成面向不同老年群体的养老机构服务供给梯度和精准匹配机制,充分发挥不同举办主体、不同层级养老机构的服务保障作用。提高养老机构设施利用效率,围绕老年人养老需求,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扩大服务对象覆盖面,继续探索深化短托、喘息服务、代际融合等灵活服务机制。 |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依托民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项目,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均衡可及,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实现“15分钟养老服务圈”全区覆盖并持续缩小服务半径。合理布局专业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家门口养老服务站等设施。依托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或优质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发挥需求归集、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作用。保持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总量稳定增长,优化分布,提升质量。实施老年认知障碍建设行动项目,深化老年认知障碍照护体系,健全区、街镇两级支持网络,完善涵盖科普宣教、风险筛查、非药物干预、资源链接转介、家庭支持、专业照护、医疗支持等全链条服务体系。推行“物业+养老”服务,大力拓展居家助老服务,支持上门助浴、陪诊助医、助行等专业细分服务。完善社区非正式照料体系,深化“老伙伴”计划、“老吾老”计划、“沪助养老时光汇”等项目,实现对无子女、高龄、独居老年人社区探访关爱全覆盖。探索建立互助式养老激励评价机制,鼓励健康老年人参与为老志愿服务。
专栏2:精准对接老年人动态化个性化特殊化需求 首先,动态把握老年人需求变化,并依据老年人的需求分析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需求调研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心理状况、家庭状况、娱乐情况等进行综合研判。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等进行精准画像并对接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运用大数据进行需求研判分析,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为2.6万户高龄、独居等老人提供语音聊天陪伴、生活提示服务、安全报警服务等。其次,充分尊重老年人的个性差异。在养老设施的服务供给中为不同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可选“菜单”,为个性化需求制定合理的定价,保证老年人享受更多的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再次,不断对接特殊老年群体的特殊化需求,为失能失智及不同程度残疾老人提供全方位、全流程服务。 |
提高养老服务要素保障支撑。健全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动态评估机制,统筹设施供给规模、空间布局与建设时序,推进存量设施提质更新,推动优质资源向社区下沉,精准服务常住老年人口。实施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行动项目,“十五五”期间中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占比达到 35%。打造学历教育、行业培训和实习实训“三位一体”养老人才培养模式,支持专业机构、养老企业共建人才实训基地,引进养老服务高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与补贴政策,加大老年人能力评估、康复辅助技术咨询等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支持市场化人力资源机构参与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壮大老年医学、康复、社工等紧缺人才队伍,支持高校退休医学、护理学、心理学等专业教师以“银龄智库”“社区健康顾问”等形式参与健康服务,推动管理人才职业化、复合型发展。深化体康融合、体养融合,联动高校、区域医疗中心、养老康复机构共建产学研平台,协同培育“运动+康复+养老”复合型人才。构建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补供方”与“补需方”相结合的政策保障体系。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打造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养老服务品牌。
深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火灾风险预警和消防安全评价机制建设。强化针对居家老人突发情况的早期预警和应急处置,推动建立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智慧养老、智慧感知、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消防安全水平。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加大对供餐单位、养老服务机构食堂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明厨亮灶”作用,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强化养老服务机构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加强和改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持续开展服务质量日常监测,优化信用监管,加强养老机构收费监管,全面落实养老服务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全面优化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扩大老年健康服务。聚焦老年健康需求,扩容服务供给,补齐医养短板,提供全周期健康服务。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提升健康素养。做实家庭医生签约、健康体检与健康管理,推动健康服务进养老机构。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体系,持续开展多种慢性病整合筛查和随访服务管理。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向医养结合机构延伸。
强化康复护理服务。聚焦老年人医疗、护理、康复等方面需求,扩大家庭病床与老年护理床位供给。推动康养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提供分层分类精准服务。结合“互联网+社区诊疗”“互联网+护理服务”,为居家高龄、失能失智老人提供诊疗护理等服务。
深化医养康养融合。强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做实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签约服务。推进数据共享与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建立养老床位、医疗床位联动转介机制。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机构毗邻设置。推广“养老院+互联网医院”,提升机构服务能力。
发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强区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和治未病科建设,推广应用中医“治未病”技术方案。推进区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和“上海市区域抗衰老中心”建设,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支持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围绕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等老年重点疾病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慢病中医药防治联盟,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肌少症”等老年领域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优化老年疾病诊疗模式。
(四)丰富拓展老年文教体供给
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深化“15分钟学习圈”建设,优化办学布局,增加学额供给,推动优质资源下沉社区。注重教师队伍能力建设,开发区级特色课程,构建供需适配的课程体系,推动师资、课程、资源开放共享。推进智慧学习场景建设与应用,推广数字化、适老化工具,提升学习体验与获得感。依托老年大学、老年学校主阵地,拓展远程教学模式,发展“互联网+老年教育”,扩大办学覆盖面和收视点布局。
丰富老年文化供给。提升各级文化场馆、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场所为老服务能力,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在基层场所开辟专属文娱空间、增设特色服务项目,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持续开展“乐龄乐读、乐学乐为”老年阅读行动,创作适配新媒体传播的老年文化作品,依托数字文化平台推送优质资源。积极举办“敬老月”、老年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壮大老年文化团队、打造特色活动品牌,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化活动。
发展老年体育事业。持续优化老年体育健身环境,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向老年人开放,加快建设受老年人欢迎的健身步道、市民益智健身苑点、社区健身中心等场地设施。旧城改造、社区建设中统筹布局老年文体场所,依托社区公园、绿地、老年活动室搭建健身平台,合理配备适合老年群体的器材设备。加强老年体育组织建设,发展老年体育团队,组织老年人参与全民健身、健身旅游等活动,研发贴合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健身项目,引导老年人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做好疾病预防。开展老年健康促进活动,建设长者运动健康之家,提供健身指导与康复干预。
(五)着力健全多渠道社会参与体系
支持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将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纳入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推进老年人才市场建设。鼓励专业技术领域老年人才适当延退,支持老年人才再就业、自主创业,建立老年人就业权益保障机制,推动用人单位与受聘老年人签订保障协议,依法维护老年人劳动收入、安全健康等合法权益。培育基层老年协会,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的桥梁纽带、社会参与和教育引导作用。宣传表彰老有所为先进典型和在发挥老年人作用方面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
拓展老年志愿服务。鼓励低龄活力老年人注册参与志愿服务,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重点探索实施参与基层治理的“社区银龄治理行动”、丰富发展助力美丽家园建设的“银龄家园守护行动”、巩固提升低龄老年人结对关爱高龄或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老伙伴”计划等。引导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参与基层志愿服务,深化辖区校地合作,发挥高学历退休教师“银龄智库”优势,提升服务质效。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支持老年人加入基层社会组织,激励老年人力所能及贡献银发力量。
(六)深入构建友好型老年宜居环境
推进适老设施建设与改造。将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融入全区“一带一心一城”布局,统筹推进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文体等设施适老化建设。加快既有社区及商超、银行、医院、公园、公厕等重点场所适老化改造,整治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引导老年家庭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等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做好困难老人适老房改造,提升居家安全与生活品质。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优化老年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供给,健全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发挥四级老年维权网络作用,重点为高龄、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完善社区法律服务站点与组织网络,加强老年维权工作队伍建设,规范涉老信访调解,妥善化解养老服务纠纷。
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环境。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与敬老文化宣传,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敬老助老活动。广泛开展“敬老月”活动,推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推动全国“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选树孝亲敬老典型。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优待服务,提升老年优待工作水平。
(七)培育发展高质量银发经济
全方位赋能银发经济。加强顶层设计,优化银发经济“三区两中心”发展格局,完善配套制度与政策保障,实施银发经济发展应对项目。聚焦银发产业,引进标杆及龙头企业,研究建设银发经济产业园,研究制定产业扶持政策。丰富消费供给,促进银发消费,开通多样化银发旅游专线,举办“普惠颐养”银发消费季,培育“长者友好商城”,打造银发消费体验专区,推出各类消费券、权益包等,优化商超现金支付、电商“长辈模式”等适老化服务,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消费模式,开发“隔代消费”及美容、养生、服装等多元消费场景。深挖“半马苏河”等普陀特色资源优势,创新发展养老新业态,优化智慧助餐、适老化改造、福祉车、助医陪诊、“物业+养老”、解纷中心等服务,打造更专业、便捷、安心的养老服务环境。
强化科技赋能品质养老。发展银发科技,搭建试验平台,用好72家养老机构、10771张养老床位、33个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引导机构开展养老科技结对攻关和产品场景应用,为企业提供从产品研发到市场验证的全链条场景支撑。围绕“医、康、养、护”全场景需求,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推进数据共享应用,构建线上线下协同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监管“一件事”。推广居家安全智慧产品,升级智慧助餐与配送体系,加快智慧养老院建设。健全补贴机制,支持智能产品与服务应用。构建政府搭场景、给政策,高校强研发、育人才,企业主运营、促推广的三方协同运营模式,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智慧养老“普陀模式”。建设区级智慧养老数据中枢,绘制“老年人口—服务设施—需求动态”数字地图,建立资源评估优化机制,提升服务精准匹配与主动响应能力。
专栏3:精准强化智慧养老赋能养老服务设施 首先是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优化提升。目前的养老服务管理相关平台对养老服务设施进行了优化配置,在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提升服务效率上初具成效。但是随着老年人口结构变化、需求变化等,系统服务更新应更加多元,使服务窗口更加贴合老年人的行为习惯。二是加大智慧养老服务设施的开发与引进。养老领域的智慧产品与社区老人的服务应更加紧密,依托33家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以及居民活动中心等场所,设立养老科技产品展示体验基地,实现“产社融合”,促使科技产能提供的智慧养老产品可以第一时间进入社区;同时,在智慧创新领域引进国内外先进智慧养老产品,从产品体验、产品升级等多维度发展。三是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使用习惯、思维习惯、语言习惯等,基于人工智能系统打造适宜不同年龄段老人需求的AI模型,优先进行设计创新,尽快推进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升级,为老人提供精准服务。同时,在AI尚未开发成熟时,线上人工支持体系、线下咨询体系应继续发挥作用。 |
创新发展老龄产业体系。扩大老年康复护理、线上诊疗、休闲养生等大健康产品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业与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家政等幸福产业融合,发展健康养老、文化旅游、康养旅居等服务。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养老产业,鼓励企业开发康复辅具、食品药品、休闲娱乐等老年用品和服务。发展康复辅具租赁市场,完善社区租赁与回收再利用服务。引进培育养老科技企业,研发推广健康养老可穿戴设备、智能监测与看护设备。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老龄产业发展。
强化银发经济发展保障。加强银发经济统计监测和跟踪评估。加大养老金融供给,健全养老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银发经济”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包含长期护理责任、健康管理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兼具稳健性、收益性的金融产品,增强老年人和备老人群财富积累。鼓励金融机构优化支付服务,推进移动支付工具适老化改造。统筹用好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等各类资源,发挥其对银发经济的撬动作用。
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合作。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联合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政策异地通关、要素自由流动、行业标准互通互认,加强养老服务供需资源有效对接。推动制定统一服务标准和联合培训机制,提升护理技能和智慧设备应用能力。探索通过产业联盟和科技赋能,吸引长三角企业参与养老服务链建设,丰富养老服务供给。支持区域内的养老服务行业联合开展养老服务领域民间合作,为老年人选择异地养老提供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老龄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老龄工作机制。健全老龄委议事协调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压实部门责任,形成齐心协力、共促发展的良好局面。将规划核心任务指标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与目标考核。
(二)加大要素保障
建立健全投入稳定、结构优化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力保障街镇老龄工作人员配备与工作经费。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加快专业人才培育。
(三)健全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结合本区老龄化实际,动态完善区级养老配套政策。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意定监护、纠纷调解长效机制,畅通老年人诉求反馈处置渠道。
(四)强化监督管理
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现场督导、第三方综合评估,强化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资金使用监管。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规范补贴发放、项目验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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