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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年11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委依法治区办:

2024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按照《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普陀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调研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委办〔2024〕20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2024年度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力配合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方面调研要求,我局紧扣《2024年度法治普陀建设考核评分细则》要求,形成由局领导统一部署,社区联络科(法制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执法大队配合推进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有关科室、执法大队结合工作实际逐条对照梳理,归集资料、精炼成果、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最终形成自查报告。

二、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情况

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继续积极并深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并独立成段,主要负责人在党组会上进行会议专题述法,并报送专题述法报告。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并向区司法局备案。

二是在工作报告中明确法治建设内容。将法治建设相关重点内容列入局工作计划和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根据年度工作情况形成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度,我局以行政复议法、民法典等为学习主题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

(二)依法决策工作情况

一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要求情况。2024年度,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要求情况。2024年度,我局申报并承办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1项,目前,该重大决策已经通过合法性初审。2024年度,我局制定并按时发布《2024年普陀区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依据相关程序规定,开展“上海市普陀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按规定开展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初审)审查等,并提交我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履行法定程序相关材料均按归档要求进行整理。

(三)监督执法工作情况

一是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在行政执法中统一使用上海市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均通过系统办理。

二是行政处罚裁量等情况。2024年度,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均按照《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规定进行裁量,以《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作为轻微不罚的依据。2024年度,我局未作出过顶格行政处罚。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情况。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市司法局制发的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我局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时上报自查报告。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信用建设情况。我局已落实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2024年度,我局积极落实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审批替代型事项2件。

二是严格落实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情况。2024年度,我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1次。

(五)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行政复议情况。2024年度,我局有行政复议案件1件,复议机关暂未向我局提出化解矛盾有关意见。

二是行政诉讼情况。2024年度,我局有行政诉讼案件1件,我局负责人于11月13日出庭应诉,并于庭审后参加了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行政诉讼“三合一”活动,在讲评环节交流庭审感受及对践行生态环境法治理念的认识。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中。

三是司法监督情况。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司法建议。

(六)普法治理工作情况

2024年度,我局在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生物多样性日、低碳日、六五环境日等节点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同时承办全市国际生态学校创建培训会议,普及绿色发展、节能环保等知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共组织18场活动,共千余人次参与。指导各街道镇、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区生态环保志愿服务总队作用,持续开展“生态环保,志愿同行”生态文明宣传志愿服务项目,积极组织环境教育基地对外开放、生态环境宣传、政策法律宣讲等活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进园区、进学校、进社区,引导公众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增强环保意识。

(七)依法治区基础工作情况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主题征文活动情况。2024年度,我局积极向区司法局报送征文1篇和研究阐释成果1项。

二是报送、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法治建设优秀案例申报等工作情况。2024年度,我局按期向区司法局报送为民办实事项目1件,法治建设优秀案例1篇。

三是我局积极参与全面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工作调研,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第三方辅助执法制度的构建研究”调研课题,获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立项,形成决策建议、立法建议,相关调研成果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评价为优秀成果三等奖。

三、查摆出的问题短板情况

经认真梳理,我局在法治建设经验做法总结、法治观察建议报送、法律科技应用和发展以及制定企业生产经营合规指引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

四、相应的对策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继续落实法治建设各项要求,扎实开展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针对短板情况,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经验总结,积极报送法治观察建议,以日常执法检查为依托制定企业生产经营中生态环境工作方面的合规指引,补齐短板,进一步提高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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