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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2026)办字第2659号)
2026年10月22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普劳人仲(2026)办字第2659号
上海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闵兆云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普劳人仲(2026)办字第26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闵兆云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及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15日期间工资人民币40384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闵兆云经济补偿金人民币29250元;
三、对申请人闵兆云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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