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普陀区反馈督察意见

2020年06月2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19129日至1228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普陀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今天,督察组向普陀区通报了督察反馈意见,普陀区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督察认为,近年来,普陀区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补齐环境短板为重点,重点关注体制机制建设、产业优化提升,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积极进展,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督察指出,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照上海卓越的全球城市生态之城的目标,以及市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全区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环境质量还存在差距。一是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强化,二是解决区内水环境问题攻坚克难力度不够,三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扎实推进,四是固体废弃物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五是部分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处理不到位。

    督察期间,按照边督边改的要求,督察组共计与16名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组织召开座谈2次,调阅资料2208份;对10个街镇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事项开展了全覆盖下沉督察,检查点位310个;收到举报投诉136件,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督察要求,普陀区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地推动普陀区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应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委、市政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分享: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