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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迈向建设美丽普陀新征程的实施意见
2023年07月07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迈向建设美丽上海新征程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迈向建设美丽普陀新征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写好五线谱,谱好两部曲,携手零距离,共画同心圆”的奋斗目标,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推动源头治理、促进绿色转型的总抓手,以“抓环保、促发展、惠民生、保安全”为主线,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把普陀建设成为更高颜值、更加宜居、更有活力的生态城区。
到2025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服务功能稳定恢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左右,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河道断面地表水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90%,区内水域面积只增不减,景观水质、水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逐步扩大海绵城市建设区;土壤污染等环境风险有效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各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5%以上;进一步均衡绿化空间布局,完善生态服务功能,绿化覆盖率达到30.5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5.83平方米/人。
二、全面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碳达峰行动。实施《普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进一步聚焦重点举措、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主体,开展本区能源、建筑、交通等领域“碳达峰九大行动”,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机制,编制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商务委、区科委等)
(二)高标准建设绿色发展新高地。深化城市更新“五色行动”[1],高标准打造“半马苏河”[2]七彩秀带,聚焦长风、真如、桃浦等重点地区,提升苏州河、桃浦河等滨水开放空间建设标准。持续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美丽街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区环境品质。强化“中心”辐射功能,围绕“一带一心一城”[3]空间发展布局体系,融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重要导向设计,打造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聚焦“中华武数”[4]科创品牌,充分发挥中以(上海)创新园、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海纳小镇等平台作用,吸引低碳科技创新资源聚集。(责任部门: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商务委、区科委、各街镇、苏河水岸办、真如城市副中心、桃浦智创城等)
(三)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大力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2万千瓦。实施一批“光伏+”工程,支持建设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积极探索应用新型储能技术,大力发展低成本、高安全和长寿命的储能技术。(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各街镇等)
(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持续优化“3+5+X”产业政策体系[5]。实施“411产业倍增”计划[6],推进智能软件、研发服务、科技金融、生命健康四大重点培育产业补链固链强链。推进落后产能淘汰调整,严禁新增行业产能已经饱和的高耗能项目,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两高一低”项目。持续推动桃浦区域转型升级。积极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创建和循环化园区改造。(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科委、区金融办、各街镇等)
(五)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和清洁生产。坚持节约优先,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将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水平作为规划布局、项目引入、土地出让等环节的重要门槛指标,提升节能降碳效率。大力推进各领域节能技术改造,推广低碳、零碳技术应用,开展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和节能管理体系建设。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等节水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公众的节约用水意识,树立科学用水观念。发挥清洁生产在支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面的源头治理作用,持续引导企业申报市级清洁生产项目,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动开展防污治污和清洁生产。(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机管局等)
(六)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落实《上海市“三线一单”[7]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和分类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严格遵守重点管控单元(中心城区)使用清洁能源、加强生活和交通领域污染治理、建设项目能耗水耗符合相关限值等各项具体要求,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园区管理、环境准入等方面的应用,严格落实“批项目,核总量”的管理要求。(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各街镇等)
(七)持续开展各类低碳示范试点。推进真如城市副中心低碳发展实践区完成验收,推广曹杨新村街道南梅园社区低碳示范社区创建经验,积极推进桃浦智创城创建低碳发展实践区、长征镇梅四社区和桃浦镇莲花公寓创建低碳社区工作。推进真如城市副中心创建绿色生态城区。分类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重点领域创建。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综合性区域、产业园区、居民社区、建筑楼宇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各类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和先行示范,探索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商务委、区机管局、区教育局、各街镇、苏河水岸办、真如城市副中心、桃浦智创城等)
(八)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引导广大市民参与低碳出行、光盘行动、衣物再利用等活动。落实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推广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强化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加快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积极倡导绿色生活行为模式,广泛普及绿色低碳理念。(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各街镇等)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九)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O3)协同控制,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减排。实施新一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持续推广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使用,进一步推进简易VOCs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试点。加强锅炉等设施的NOX排放监管,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及执法检查。(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等)
(十)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持续推广新能源车,区内公务用车、环卫等领域的新增或更新车辆采用新能源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在用机动车尾气治理及排污监管。加大老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力度。强化加油站和企业内部加油站点的油品质量监管,严格查处油品质量问题。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属地化监管。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尾气达标治理,鼓励机械“油改电”,完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制度,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及执法检查。(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管局、区公安分局等)
(十一)加强社会污染源治理。强化扬尘污染控制,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符合安装条件的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安装率达到100%,加强在线监测数据执法应用。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强化固定源噪声监管,加强机动车禁鸣宣传和执法检查。强化夜间时段建筑工地施工审批管理。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夏令热线”等工单为线索,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环境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镇等)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十二)打好“消黑除劣”成效保卫战。进一步提升河长履职能力,深化实施“周暗访、月通报、季约谈、年考核”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作用,持续巩固本区消黑除劣治理成效。完善水质监测预警体系。严格落实水面积管控及水票政策,加强小微水体分类管控。全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桃浦河及新槎浦治理单元建设。到2025年,区域河湖稳定消除黑臭、劣V类水体,河湖水面率达到3.76%,河湖景观生态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美丽河湖样板数量不断增多。(责任部门:区建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等)
(十三)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按照“全覆盖、重实效、能操作”的原则,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2023年底全面完成本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加大推进整治力度。到2025年,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的整治。(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商务委、各街镇等)
(十四)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重点结合桃浦智创城排水专业规划与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桃浦智创城核心区试点区域建设,新建地区参照低影响开发模式,从源头控制雨水径流量和雨水水质,减少入河面源污染。围绕智慧城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二、三期等河道整治工程,深化海绵设施的运用。到2025年,建成区40%的区域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形成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机制。(责任部门:区建管委、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各街镇、苏河水岸办、真如城市副中心、桃浦智创城等)
五、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十五)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出让、划拨等土地流转管理制度,持续实施建设用地“调查评估-修复-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制度。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管执法,督促土地使用权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依法打击和查处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活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有序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对土壤污染涉地下水修复项目,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严格落实修复治理后的后期环境监管工作。(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苏河水岸办、真如城市副中心、桃浦智创城等)
(十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根据本市统一部署,开展本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固体废物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完善全过程危废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医疗废物年度申报备案,强化小型医疗机构医废收运“最后一公里”管理模式。坚持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建设。(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建管委、各街镇等)
六、切实维护城区生态安全
(十七)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机制,推进林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开展增绿行动,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完善由地区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为主体的城区公园体系。推进上海环城生态公园带和真如绿廊建设,以苏州河等滨水空间为亮点,完善结构性绿地布局。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保护等宣传活动。到2025年,实现30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基本全覆盖,新建绿地75万平方米。(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等)
(十八)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严格执行核技术应用的辐射安全相关要求,把好准入关。对射线装置等实行全覆盖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高风险源管控、优化低风险项目监管,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辐射应急体系建设,探索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监管效能,提高核技术利用单位自我管理能力。持续开展年度应急演练,提高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通讯基站等电磁辐射的污染防治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科普宣传。(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等)
(十九)完善环境应急响应处置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防控体系。全面实施重点风险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落实企业风险防控措施。提升重点风险企业和园区生态环境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公安、消防、卫生等多部门应急联动,完善环境应急响应处置机制。(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区消防等)
七、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十)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定期筛查线索,不断开展案例实践,推动形成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密切配合,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衔接有序,加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倡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各街镇,苏河水岸办、真如城市副中心、桃浦智创城等)
(二十一)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与排污许可、环境执法等的衔接,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认真落实绿色信贷相关政策,加强对绿色、低碳企业和项目支持力度。鼓励设置绿色基金。严控对“两高一低”项目的金融支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引导企事业单位规范自身环境行为,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对不同生态环境信用等级的企事业单位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等)
(二十二)健全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发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作用,聚焦区级重大减污降碳项目,确保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相匹配。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税务局、金融办等)
(二十三)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推进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开展疏浚底泥的全过程全覆盖跟踪监管。完成岚皋南、桃浦新村、西北物流初雨调蓄池建设,配合完成桃浦污水厂初期雨水调蓄池改造及支管工程建设。持续开展雨污混接长效管理、排水管网隐患排查,推动绿色源头削峰、灰色过程蓄排、管理提质增效。完成桃浦湿垃圾中转站建设。规范设置区级有害垃圾暂存点、固废暂存中转场所、建筑垃圾分拣中心、“两网融合”中转站。(责任部门: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等)
(二十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配合推进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证审批衔接,强化环境监管、监测与执法联动,建立与排污许可相衔接的污染源信息定期更新机制,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执法中的运用,发挥非现场检查监管模式在生态环境执法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差异化执法。落实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实施非现场执法检查为主的监督执法方式。加大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的应用,提高在线监控数据在执法中的运用。推进分类分级执法,科学配置执法资源,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聚焦发现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制度化、规范化。(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等)
(二十五)逐步完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加强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推动形成监测感知高效化、应用智能化、测管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的智慧监测体系。进一步提升大气、水、噪声等领域监测和预警水平,加强区域污染成因分析、应急监测和重大活动保障等能力。(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等)
(二十六)构建服务型科技创新体系。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技术攻关和转化应用力度,引导绿色低碳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实现生态环境审批和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依托“数智普陀”城市运行管理平台,推进智能应用场景开发,提升数字化治理效能。(责任部门:区府办、区科委、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等)
八、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七)强化组织领导。依托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统筹领导、协调推进和监督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依托“数智普陀”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加强部门协调、条块联动。构建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
(二十八)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各街镇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细化实化污染防治攻坚政策措施。区人大要积极发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作用,区政协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区法院和区检察院要加强环境司法。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评估,重大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二十九)强化监督考核。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突出差异化考核导向,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示栏、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报道与经验推广。健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推动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和有奖举报机制。
(三十一)强化队伍建设。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机构能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常态化教育培训,提高业务及管理水平。加大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表现优秀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
[1] “五色行动”——即我区实施的“蓝网绿脉橙圈宜居美路”(蓝橙色黄红)城市更新行动。
[2] “半马苏河”——苏州河绵延42公里,一半在上海市普陀区境内,约为半程马拉松长度,因此被誉为“半马苏河”。
[3] “一带一心一城”——“一带”即苏河水岸经济发展带;“一心”即真如城市副中心;“一城”即桃浦智创城。
[4] “中华武数”——“中”即中以(上海)创新园,“华”即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武”即武宁创新发展轴,“数”即“海纳小镇数字化转型示范区”。
[5] “3+5+X”产业政策体系——“3”即服务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推动“才聚普陀”3项普惠政策;“5”即支持智能软件、研发服务、科技金融、生命健康、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发展的5项专项政策;“X”即涉及质量提升、节能减排、贸易、商业、法律服务业等领域的若干特色专项政策。
[6] “411产业倍增”计划——即智能软件、研发服务、科技金融、生命健康四大产业中的每个产业区级税收占比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到“十四五”末,占比合计达到40%以上。
[7] “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