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沪府规〔2023〕1号),抓牢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营造抢开局、拼经济、抓发展的强烈氛围,持续巩固经济回稳向好势头,为实现全年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打下扎实基础,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二、制定依据
关于《普陀区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制定依据具体如下:
《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沪府规〔2023〕1号)
三、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正文包括八条举措。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主要是贯彻落实市级《行动方案》中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在市级贴息贴费政策基础上,叠加2023版“3+5+X”产业政策中具有我区特色的贴息贴费政策。
三是支持行业企业稳岗扩岗,主要是贯彻落实市级政策中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是促进消费扩容升级,主要对消费市场创新发展、打造“普陀购物”特色品牌、国有企业带头开展让利促销等进行鼓励引导和资金激励,其中消费市场创新发展和“普陀购物”品牌打造均为区级特色的商业政策。
五是全面激活文旅市场,主要是贯彻落实市级政策中对于文旅体产业资金、消费券发放和旅行社质保金暂退等政策要求。
六是支持创新型企业加快成长,主要由“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高企奖励、政府基金支持科技创新等内容组成,其中对“专精特新”企业的奖励采用“3+5+X”产业政策现行口径,在市级政策要求基础上有一定加码。
七是大力引才聚才留才,主要对2022年抗疫助企政策中短期租房补贴政策进行了延期,继续为企业人才提供具有普陀特色的人才安居政策。
八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区营商环境6.0方案,从证照办理、信用修复、法律咨询等领域推出一系列市场主体获得感强的政策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