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关于促进本市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普陀区打造半马苏河有色金属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的若干措施》精神,全力推进普陀区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普陀区商务委牵头起草了《普陀区关于打造半马苏河有色金属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的配套措施(草案)》(以下简称“配套措施(草案)”)。
现就“配套措施(草案)”作如下解读:
一、“配套措施(草案)”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依据《关于促进本市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浦东新区等五个重点区域打造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若干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4〕1号),制定“配套措施(草案)”。
二、“配套措施(草案)”的扶持对象有哪些?
在普陀区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且符合集聚区发展导向的有色金属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和专业化服务组织。
三、“配套措施(草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配套措施(草案)”聚焦有色金属领域,通过落实十项政策措施(打造链主平台、促进产业集群、加快制度创新、推进科技赋能、优化政府监管、提升金融服务、完善政策扶持、促进合作交流、加强人才建设、夯实组织保障),加快推进普陀区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功能升级、资源集聚和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