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核定上海市普陀区白丽敬老院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普陀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上海市普陀区白丽敬老院调整收费的函》及所附材料收悉。根据《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保基本养老机构实际运营情况,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床位费

最高限价:五人间、六人间及以上900元/人·月;三人间、四人间1050元/人·月;二人间1650元/人·月。

二、护理费

最高限价:重度2200元/人·月;中度1650元/人·月;轻度1500元/人·月。

请你局负责监督该院养老服务收费价格的执行,对已入住老人设置相应的缓冲期,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同时落实好困难老人相关救助政策,并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等工作。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

分享: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