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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上海市普陀区白丽敬老院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索引号:
SY310107202402561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18日
发文字号:
普发改价管〔2024〕1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普陀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上海市普陀区白丽敬老院调整收费的函》及所附材料收悉。根据《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保基本养老机构实际运营情况,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床位费
最高限价:五人间、六人间及以上900元/人·月;三人间、四人间1050元/人·月;二人间1650元/人·月。
二、护理费
最高限价:重度2200元/人·月;中度1650元/人·月;轻度1500元/人·月。
请你局负责监督该院养老服务收费价格的执行,对已入住老人设置相应的缓冲期,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同时落实好困难老人相关救助政策,并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等工作。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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