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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2024年06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制定完善本区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负责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扩大就业渠道,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负责本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负责本区就业失业动态预警监测,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家安全有关工作。

(三)负责制定本区职业技能培训及技能评价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依法实施本区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和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资质审批;负责本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四)拟订区域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管本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中介行为,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五)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评价、选拔和继续教育工作。落实市人社局部署的专家选拔、培养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推进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有关工作。指导本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

(七)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政策,负责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伤保险的具体管理工作。

(八)建立和完善本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企业经营劳务派遣许可、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许可等审批工作,管理指导企业实行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贯彻执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负责企业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有关工作。

(九)依法负责开展本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和仲裁规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各种违反劳动、人事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负责有关企业欠薪保障金的受理、审查、支付和追缴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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