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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路街道内设科室、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

关于石泉路街道内设科室、事业单位

调整的通知

 

机关各办(部门)、各居委会

根据普委编委〔2021〕4 号《关于调整普陀区各街镇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精神,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街道内设科室、事业单位安排如下:

一、内设科室、事业单位

1.内设科室:

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社区党建办公室、社区党群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社区自治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

社区服务办公室增加原社区发展办公室承担的文化、教育、科普、体育等职能。

撤销社区发展办公室。

2.事业单位:

社区党建服务中心更名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不再挂劳动保障事务所、社会救助事务所牌子;

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更名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挂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牌子;

设置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石泉路街道党工委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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