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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2024年09月10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一)工作党委办公室(宣传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重大工作专项督查督办,负责区卫生健康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和信息发布、舆情监控和处置等工作,推进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保密、党务公开、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区卫生健康系统干部培养、选拔、任免、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区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统战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公开、外事、档案等工作。协调推进健康普陀建设,组织拟订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规划,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区卫生健康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设备采购和后勤管理等工作。
(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研究提出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承担推进本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并对公立医院改革进行综合评价。负责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卫生统计工作。
(五)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促进科。负责制定本区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的防治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传染病、慢性病和公共卫生相关风险因素预防、监测、干预和控制措施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视觉健康和口腔健康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等工作。
(六)医政医管科。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工作,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公民无偿献血,指导、管理和督查行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本市基本药物制度,承担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的临床药事管理工作与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承担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妇幼卫生、生殖健康、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保健对象医疗保障业务协调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卫生援外工作。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信访办)。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本区卫生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组织预案演练和具体实施。负责协调本机关和系统信访工作,综合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负责综治、武装工作。
(八)基层卫生科。负责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建设、运行和服务。制定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开展综合评价。组织落实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工作,建立和完善老龄健康服务体系。
(九)审核与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负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推进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规范化建设。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再生育等审核发证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清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中医药发展科(科教科)。负责拟订和实施本区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和实施中医药传承发展和适宜技术推广。组织开展中医药科研管理和学科人才队伍建设。拟订本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教育培养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承担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十一)家庭发展科。负责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机制。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婚育新风宣传、人口文化建设、新家庭计划等。负责免费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和发放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出生人口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