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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新曹杨四街坊地块土地使用权由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储备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为新曹杨四街坊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提交的申请已受理。

经查,该储备项目位置:东至丹巴路,南至真江路,西至真北路,北至怒江北路。该地块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54105.24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44801.18平方米,规划道路9304.06平方米。

另查,该地块已经市规划资源局以沪规划资源施〔2023〕170号文批准列入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3〕41号文批复投资估算,并经你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4〕15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经核,该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的54105.2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由区人民政府以沪普府土〔2024〕19号文批准收回。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将44801.18平方米交由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土地储备及前期开发,另退让规划道路9304.06平方米交由普陀区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管理。

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应凭本通知向普陀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待完成该储备地块的前期基础性开发并具备供地条件之后,另行办理建设项目供地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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