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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桃浦镇659街坊36丘、古浪路祁连村部分地块土地使用权由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储备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为桃浦镇659街坊36丘、古浪路祁连村部分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提交的申请已受理。

经查,该储备项目位于桃浦镇,东至张泾河、南至武威东路、西至南何支线、北至古浪路。涉及经沪府土〔2024〕731号文批准征为国有的原桃浦镇祁连村11352.7平方米集体土地。

对于上述土地储备范围 ,市规划资源局以沪规划资源施〔2020〕298号、沪规划资源施〔2024〕303号文批准分别列入普陀区2020和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3〕48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你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3〕34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经核,该项目用地范围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收回。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将3027.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交由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土地储备及前期开发,待条件具备后实施供地。另退让规划道路8325.2平方米交由普陀区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管理。

请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凭本批复开展土地储备,请普陀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对相关《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注销登记。 待完成该储备地块的前期基础性开发并具备供地条件之后,另行办理建设项目供地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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