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为建设规划祁顺路(连亮路-沪嘉高速)、规划连冠路(张泾河-桃浦西路)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填报的《上海市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申请表》和你局为该建设项目编制的《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均收悉。
经查,该项目供地涉及使用国有土地16954.61方米,均为国有建设用地,已按规定程序办理收地事项。
另查,该项目已经市房管局以沪房受理〔2023〕55号文批复项建书;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已由你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4〕3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批准你局为该建设项目编制的《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该项目供地面积为16954.61平方米(其中776.6平方米为地上空间),由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建设规划祁顺路(连亮路-沪嘉高速)、规划连冠路(张泾河-桃浦西路)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以划拨方式供地,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请建设单位凭本通知向你局办理国有土地划拨使用手续,按规定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用地。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