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为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普陀区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工程办理划拨用地的请示》及为该项目编制的《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均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规定,批复如下:
经查,该项目涉及普陀区国有建设用地6885.23平方米、其中建设项目用地6670.18平方米(含医疗卫生用地5628.13平方米、公园与绿地1042.05平方米),另退让规划道路215.05平方米。已按规定程序办理收地事项,收地批复为:沪普府土〔2025〕5号、沪普府土〔2019〕13号。
该建设项目已经区政府认定零星更新方案,由产权人在保留原划拨用地基础上扩大医疗用地范围,并集约利用拟建医疗东北角规划绿地。项目经普陀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4〕33号文批准。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由你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4〕39号建设项目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确定。
现批准你局为该建设项目编制的《建设项目用地供地方案》,该项目供地面积6670.18为平方米,以划拨方式供地,土地用途医疗卫生用地5628.13平方米、公园与绿地1042.05平方米。由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普陀区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工程,另退让规划道路215.05平方米交由普陀区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管理。
后续你局可为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