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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实施轨道交通20号线平利路站工程临时用地收回普陀区志丹路2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为实施轨道交通20号线平利路站工程临时用地收回普陀区志丹路2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本市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该地块位于甘泉路街道志丹路203号,志丹路303弄小区东侧。用地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176平方米,权属为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原以划拨方式供地。

经查,该轨交项目已于2022年9月取得市发改委批复可研报告,2022年02月取得你局批复临时用地规划许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收回国有建设用地176平方米的使用权。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协调落实有关土地补偿工作及不动产权证注销登记等工作。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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