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www.ptq.sh.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教育局办公室,52564588-7597)。
专有名词解释
普陀区教育综合改革:按照建设上海特色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要求,坚持战略、需求和问题导向,立足区情教情,遵循教育规律,聚焦区域教育优质化发展,以教育信息化、教育国际化“两大核心要素改革”为抓手,着力推进育人模式、开放联动融合机制、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教育治理结构“四大重点改革”,全面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教育质量的提升。
一、概 述
2016年,普陀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认真落实市教委、普陀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高度重视信息化条件下政府网站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使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区教育改革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教育局到2016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无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主动公开范围
1.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编制说明,信息公开目录与具体信息建立了相关链接,目录内容与具体信息实现同步更新。编制、发布了2016年度政府公文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形式采用流水目录,呈现了文件索取码、文件标题、生成日期和发布日期。
2.公文主动公开情况。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制发公文件183件,主动公开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文件105件,主动公开率57.37%。
3.政策解读。认真学习落实市、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在发文程序中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对涉及民生2016年在“普陀教育网”的“政务服务”栏目下的“政策解读”,共发布涉及教师招聘、义务教育招生、学前教育招生、学校塑胶场地管理、幼小衔接实施意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等11个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解读总量高于2015年。
4.教育改革发展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运用“教育专栏”的“规划推进”和“教育综合改革”两个子栏目对教育“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和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进行了全面展示。
在“教育综合改革”下细分了“方案文件”、“项目推进”、“媒体报道”、“学习借鉴”四方面内容,公开了我区教育综改方案及配套文件、综改项目推进单篇材料、权威主流媒体对我区综改工作的报道和全市教育综改进展情况等。
5.财政资金信息。在“信息公开”栏目下的“财政资金管理”专栏,通过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专项资金信息栏目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部门决算、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结果、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等。
新开设“学校预决算”栏目,公开了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其他教育单位的2015年度部门决算。
6.招生考试信息。在“信息公开”下的“入学报考与招生”栏目,完整公开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等各学段的招生考生文件。如:区域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含招生计划、对口入园入学地段、收费标准等信息)、幼儿园网上报名操作细则、信息登记等配套政策、各学校办学规模与设施基本情况等。为便于公众查询,开设“民办学校入学招生”栏目,对民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招生承诺等信息进行了聚合。
公开了中等学校高中阶段区域招生实施方案、工作日程和考试日程、招生计划,提前招生录取批次推荐生数额、政策性照顾考生名单、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等信息。
以上招生考试信息均作为公共服务信息及时向“上海普陀”政务微博、“上海发布”、市教委等进行了报送,便于公众查询。
7.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根据市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每学年寒暑假开始前一周发布转学公告,及时向学生家长告知转学条件和流程、所需材料等信息。
公开了《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毕业及相关证书发放的有关规定》。根据群众咨询情况,及时公开了学生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遗失后的解决措施。
8.教育督导信息。“教育督导”栏目下设“督导规定”、“督学”、“督政”、“督导动态”和“督导队伍”子栏目,较完整的覆盖了教育督导工作的各个块面。“督导规定”中公开了《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督学”中公开了24所学校的发展性督导报告。2016年公开督导动态9条,展现了我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责任督学培训等过程性工作。
9.行政执法信息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了《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让社会公众知晓行政处罚等执法案件信息的公开原则、内容等。2016年公开了教育局行政告知书4份、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无新增的我局制发或参与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0.教育人事信息。在“教育人事”栏目公开了干部任免信息16项、一级教师职务评聘信息、2016年教师招聘信息和第四轮教师专业发展指导团队等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文件。
11.组织业务培训及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把信息公开作为2016年学校办公室主任培训的重要内容,指导学校做好学校简介及联系方式、计划总结、招生入学、教育收费、评选表彰、教师招聘等等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信息的公开;将学校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对学校工作的综合考评。
12.外文专栏。加强外文专栏的日常维护,公开了2016年普陀教育概览、机构职能和内设科室、学校境外研学报告、特色学校简介、招收外籍学生的入学政策信息等(英文)。
13.民办教育机构信息查询。完整提供了本区民办基础教育机构、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信息,含名称、地址、校长、学校类型、办学内容、主管部门、有效期限等信息并严格落实定期更新要求。
此外,在“普陀教育网”的“交流互动”栏目,聚合了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网上调查、网上讨论、意见征询等各类子栏目,加强信息反馈和互动交流。如:发挥网上意见征询功能,对《普陀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询了意见并公开了征询结果;继续开展学校学业负担监测,开展了“等第制”评价延伸工作的网上调查并即时在网上呈现投票结果,目前已有近千位社会公众参与调查;借助我区社区教育三十年发展契机,开展了“社区教育三十年”网上讨论,引导社会公众就心目中理想的社区教育课程、推动社区教育进一步发展的举措等进行讨论。
(二)主动公开途径
“普陀教育网”是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本年度,根据市教委与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对“普陀教育网”进行二级安全等级测评工作。升级“普陀教育网”后台管理系统,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优化前台页面,从应用系统层面提升了网站的性能和安全。
在新浪网开通普陀教育政务微博,在“普陀教育网”首页进行了有效链接。
开通了“上海普陀教育”微信公众号,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解读教育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区教育局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网络申请4件,信函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寒暑假信息公开、人事管理等工作。
(二)申请处理情况
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为15个工作日内按时办结。
在答复中,公开或者部分公开的共计3件,占申请总数的75%,主要涉及招生和人事管理等信息。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的2件,占申请总数的50%;“同意公开答复数”的1件,占申请总数的25%;“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的0件。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共计1件。主要是“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件,占申请总数的25%,主要涉及招生等过程性信息。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有: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出台后,机关各部门及学校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时代背景、总体要求等理解还不够充分;二是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内容还需不断深化。政策解读力度和热点回应工作还需加强;三是服务于“五公开”的信息发布机制、信息发布流程、网上网下融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四是网站自主运行和外包服务的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网站运行管理、技术运维和信息保障几方面的职责关系需进一步明确。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及学校特别是主要领导的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资源整合、主动谋划、统筹指导和监督问责的力量薄弱,网站及相关平台建设的管理规范不够完善等。今后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抓好教育培训。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新要求,抓好对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学校校长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和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是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完善信息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和通报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协调各业务部门做好网上信息提供、政策解读、互动回应等线下工作。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内容的提供责任,严格采集、审核、报送和发布流程。
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以人为本、心系群众为原则,主动聚合教育行政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可以公开的信息,形成主题和内容丰富的教育专题,着重加强对教育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规划推进、教育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公开。严格落市、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探索数字化、图表、专家解读、音频、视频等适应网络传播特点的解读方式。
持续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呈现形式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公开情况通报制度,促进学校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网站建设。把握好新形势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新趋势,明确网站发展指引、内容建设和功能要求,进一步落实网站设计、内容聚合、数据库建设、页面链接等技术规范。
围绕教育综合改革、“十三五”规划推进等中心工作,利用网上征询、网上讨论、网上调查等栏目,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使政府网站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效能、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方面切实发挥积极作用。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7年1月15日
六、附表
统计指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1100 |
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2100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