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2023年普陀区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和《普陀区科技创新项目合同》约定,区科委将对2023年度普陀区科技创新项目组织验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务必于2025年3月14日前完成材料送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所需提交的验收材料
1、普陀区科技创新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一);
2、普陀区科技创新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二);
3、证明材料目录;
4、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名单(附件三);
5、财务报表:项目执行期(2023.12.1—2024.11.30)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验收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执行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证书、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用户反馈等);
7、主要指标汇总表(附件四);
8、销售发票清单(100%)(附件五);
9、主要销售发票复印件(30-60%)。
注:全部材料打印后顺序排列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区科委,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taoll@shpt.gov.cn邮箱。
二、咨询方式
电话:52564588转8629、7160分机
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6楼C602
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2月10日
附件一:普陀区科技创新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二:普陀区科技创新项目总结报告(模版)
附件三: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名单
附件四:主要指标汇总表
附件五:项目产品销售发票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