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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2年07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支持本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全面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环境,加大优质项目、潜力企业孵化力度,根据《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1〕2号)、《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普府规范〔2022〕1号)和《普陀区以“靠普”行动加快经济社会恢复的十条政策措施》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度普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入库名单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等科创载体运营管理机构,在管理经营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且信用记录良好。
二、考核周期
绩效评价: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情况评价: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2022年7月及以后租金减免情况纳入2022年度绩效评价)
三、扶持方式
对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等科创载体运营管理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可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资助。
四、申报材料
申报扶持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等科创载体运营管理机构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普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申请表》主表;
(二)《普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申请表》附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签字盖章齐全并装订成册。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扶持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等科创载体须将书面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至注册地所在地区投促分中心。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各地区投促分中心初审及推荐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7月22日。
(二)各地区投促分中心负责受理绩效评价材料的申请、形式审查及推荐。区科委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形成评审意见。评审通过的项目在“普陀科技”微信号等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且短期内较难核实并释疑的暂不立项;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核作出立项决定,并由区财政局按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工作。
六、其他说明
对于纳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国家大学科技园,经年度绩效评价,获得市级扶持的载体,区级匹配资金以本次绩效评价的结果为拨付依据予以相应资助。
七、联系方式:
(一)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联 系 人:侯俊明、张家骥
联系电话:52564588*7190、1318
联系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1楼1108室(科技创新科)
(二)各地区投促分中心
投促分中心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长寿投促中心 |
花溪路430号206室 |
黄海荣 |
52920057 |
长风投促中心 |
云岭东路89号307室 |
董敏 |
62237998*3103 |
真如投促中心 |
铜川路568号2楼 |
高琪 |
22851953 |
长征投促中心 |
梅川路1255号北楼8楼803室 |
倪琳 |
52586699 52586018 |
桃浦投促中心 |
武威路789号204室 |
谭费文 |
52847135 |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