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各居委会:
根据区委“1+6”文件精神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各街镇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普编〔2015〕11号)的要求,经办事处研究,决定:
曹杨新村街道社区服务和指导中心更名为曹杨新村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顾欣钰同志兼任曹杨新村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法人职务。因事业单位名称和职责变更,原法人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