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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上海市低碳社区创建的函
索引号:
SY310107202201369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7日
发文字号:
普环〔2022〕1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0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为积极响应上海市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贯彻党中央的双碳战略,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本区““十四五””低碳示范创建工作,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低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函》(沪环气〔2021〕182 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发动长征镇、桃浦镇来函申报梅四社区、莲花公寓创建上海市低碳社区。经研究,我局认为以上2个社区在绿色低碳等方面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创建方案内容合理、措施可行、目标明确,具备申报上海市低碳社区创建的条件,现予以推荐。
此函。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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