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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2025年03月1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一)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

1.做好美丽普陀建设系统谋划。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组织编制并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的行动方案》《美丽普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2.稳步推进绿色低碳工作。指导长征镇梅四社区、桃浦镇莲花公寓、桃浦智创城落实低碳示范建设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完成年度碳排放报告和碳配额履约清缴工作,完成2023年度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完成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申报,其中1项入选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首批典型案例。推荐上海园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申报2024年度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试点企业。

3.有序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编制《普陀区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方案》,以长风公园、桃浦中央绿地、桃浦李子园公园、梦清园为调查样区开展陆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以真如港、桃浦河、新槎浦、中槎浦为调查样区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累计发现苔藓植物33种、维管束植物443种、大型真菌30余种、昆虫146种、兽类2种、鸟类15种、两栖爬行类5种。浮游植物134种、浮游动物36种、底栖动物24种。其中,在桃浦中央绿地内发现真藓科、真藓属的红蒴真藓,为上海首次记录。

(二)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各级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

1.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协调工作。制定迎检工作方案,成立督察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迎检工作会议,高质量做好迎检工作。督察期间,共收到转办信访投诉件188件,均已办结或阶段性办结,按期办结率100%。收到中央督察组材料调阅清单32批次,其中主要涉及普陀区牵头提交的材料共3项,均第一时间完成各批次调阅资料任务分解。累计发布、转载150余条信息,向社会公开33批次边督边改信息,报送《每日一报》30期、宣传案例2个、工作专报6期。

2.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和上海市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组织集中观看2023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2024年市上海生态环境警示片,针对警示片曝光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定形成《普陀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自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排查点位15351个,发现问题359个,均已完成整改。

(三)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污染防治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滚动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涉及本区49项年度任务均有序推进。大力推进扬尘污染防治,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先后组织开展了“清源”、“旋风”、“28” 、夏季臭氧和秋冬季空气质量攻坚等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聚焦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开展餐饮油烟气整治推进会和企业培训会,编制形成餐饮选址禁设场所清单。完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修订形成《普陀区街镇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绩效评价办法》。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制定印发《普陀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2024版)。结合VOCs简易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财政补贴扶持政策,并已纳入《普陀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双碳工作,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完成碳市场履约和报告。2024年,本区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为88%,PM2.5平均浓度为28.2微克/立方米,区域降尘量月均值为3.74吨/平方公里·月。

(2)水污染防治方面。认真落实河长制,持续开展水质跟踪与监测预警,依托区域内地表水水质自动站,每日关注桃浦河、新槎浦、真如港、曹杨环浜、南北厅水质情况。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完成2024年全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检查,全覆盖自查苏州河入河排污口,累计排查河道42.359公里,排查排口127个,发现新增其它城镇雨洪排口3个,问题排口1个;印发《普陀区小微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区77个小微水体开展全覆盖排查,累计排查排口330个,问题排口2个。2024年,本区10个市考河道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为100%。

(3)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加强场调质量控制和评审工作,会同区规划资源局组织开展土壤调查、修复等项目报告评审18个、初步调查项目报告12个、详调报告1个、风评报告1个、修复方案报告1个、效果评估报告3个。做好土壤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全年对本区45个基础清单中19个符合要求的地块进行叠图核算,安全利用率为100%。根据生态环境部调度,梳理、更新土壤监管系统中18个优先监管地块情况,目前已完成17个地块,任务进展达94.4%,超额完成75%分批推进的年度目标。

(4)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成立噪声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于6月起持续开展噪声等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街道(镇)重点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噪声等重复噪声投诉件以及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噪声扰民问题,建立整治清单,强化行业与属地的监管责任,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积极推进上海市宁静小区建设,指导槎浦新家园小区成功建设三星宁静小区。2024年,本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10警情平台共受理噪声投诉23923件,同比减少18.9%。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积极推进本区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信息化管理,全面运行医疗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完成产废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备案、医疗机构年度备案申报、一般工业固废年度申报工作,跟踪督促新注册产废单位及时申报备案,年度申报备案率为100%。完成华宝物资、蓝鲸资源等9家单位26项一般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审核,审核跨省转移量达10.7万吨。进一步加强产废单位日常监管,根据危废系统预警提示及时核查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贮存情况,通过数据分析有效比对各单位年产废量情况,对减少超50%的单位进行跟踪监管。组织开展跨省界固体废物非法转移专项执法“百日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跨省转移。

(6)“无废城市”建设方面。积极贯彻落实市级要求,印发《普陀区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无废城市”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培训,完成“无废细胞”申报,建成15个区级“无废细胞”,其中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时被评为市级“无废机关”。

(7)辐射安全管理方面。配合完成2023年度市对区辐射安全管理考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辐射安全管理例会。积极落实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印发实施《2024年普陀区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区内辐射安全监管。

2.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积极构建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环境监管,扎实开展各类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581批次、4493人次,检查单位1775户次,对39家单位(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194.6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20万元。在坚持严格执法的基础上,鼓励引导相关单位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根据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对24家单位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3.持续完善智慧监测体系。根据年度监测工作计划,完成区域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秋冬季保障专项监测等工作任务,完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噪声自动监测站、建筑工地扬尘自动监测在线数据审核。完成全区25家加油站专项检查、全区13家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全区9家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企业和30家简化管理企业自行监测检查、全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机构整治专项检查、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路检路查专项行动。完成大气VOCs在线监测子站和地表水在线监测小微站建设。

(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先后开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线上人工帮办”“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人工帮办”,提供专业帮办服务。积极宣传、落实审改新举措,8月顺利完成首个“两证合一”项目审批。做好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和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全年办理环评报告表审批26件、排污许可证36件、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57件、辐射安全许可证71件、行政协助项目29件、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技术评估4件。

2.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序推进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全年完成69件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组织6场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编制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履职评估、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扎实做好迎检各项工作。在与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普陀分局联合印发《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备忘录》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区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及调查、赔偿磋商、损害修复评估等工作,组织3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集中筛查,筛查涉及线索225条,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线索3条,办理大气、水、噪声等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件,赔偿金额合计人民币26.56万元。完成2023年度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对327家企事业单位进行评价和上报,依申请办理9件企业信用修复。

3.着力提升信访办理质效。按期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结合双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全面排查生态环境领域突出信访矛盾。2024年共受理、调处各类环境信访、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事项594件,同比减少32%。

4.积极开展环保宣教。依托普陀区生态环保志愿服务总队,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共建美丽普陀,同享绿色家园”环境宣教活动9场,深入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普法培训5场,深入学校开展生态文明和环保知识宣传活动4场。结合5·22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环境主题日,组织开展8场系列宣传活动,成功举办六五环境日上海市主场活动。以“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政策宣介”为主题开展了“政府开放月”活动。充分发挥环境教育基地宣教作用,开展各类环保主题宣讲,吸引多批次社区居民、学校青少年参观学习。

二、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

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仍居超标天数首位,臭氧污染防治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河道水质易反复、陆域雨污混接的情况仍然存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河道生态修复整治有待进一步加速。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群众期待还存在差距

餐饮油烟、噪声、异味等市民服务热线的投诉量依然比较集中,老百姓“家门口”的环境问题还有待加快改善。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全力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普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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