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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决策程序

预计决策时间

1

普陀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区发改委

决策预公开、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第一季度

2

普陀区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方案

区发改委

决策预公开、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第一季度

3

普陀区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工作方案

区统计局

决策预公开、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第一季度

4

普陀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区教育局

决策预公开、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第一季度

5

普陀区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产业实施意见

区科委

决策预公开、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第一季度

6

普陀区关于《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的实施方案

区卫生健康委

决策预公开、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第一季度

7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置换实施办法

区房管局

决策预公开、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第一季度

8

新曹杨地区控详规划修编

区规划资源局

决策预公开、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季度

9

普陀区““十四五””规划纲要

区发改委

决策预公开、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季度

注:该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如有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及时纳入目录,年中将调整后的目录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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