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对区内327家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开展了2024年度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初步评价,其中319家单位评为B级、8家单位评为C级(详见附件)。现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
排污单位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满前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对异议申请开展核实工作,并将核实结果及时报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上海市普陀区2024年度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