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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普陀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3年08月1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体系,规范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实现“一证式”监管模式,压实生态环境系统各部门责任,持续提升普陀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美丽普陀”建设,结合本区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上海市普陀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2.《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3.《上海市排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总则、监督检查、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附则”五个章节,共20条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共2条,主要明确了《实施方案》制定的目的与依据,以及实施范围。

第二章为“监督检查”,共6条,主要明确了区生态环境系统各部门职责分工、内部工作机制、执法检查和监测检查模式,及监管、监测、执法“三监联动”如何开展。

第三章为“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共6条,明确排污单位应“按证排污”的法律责任,排污许可证申领后的延续、重新申请、变更、注销、遗失补办流程,以及排污单位应完成的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的要求。

第四章为“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共3条,主要明确了第三方环保技术服务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和排污单位委托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及生态环境部门对第三方环保技术服务机构的帮扶监管要求。

第五章为“附则”,共3条,主要明确了工作时限、保密工作要求与实施日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后,区生态环境局各部门将依据《实施方案》内容,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同,做好排污许可证后管理相关工作,持续完善普陀区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体系,为建设“美丽普陀”增添动能。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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