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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报告
2022年11月29日 来源: 上海普陀按照《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区府办指导各制定主体单位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日常清理和即时清理工作。现将2022年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工作情况
日常清理的规范性文件范围包括区政府以及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发,谁清理”的原则,对有下列情况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即时清理和日常清理:(一)规范性文件涉及的领域已制定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者本市政策的;(二)规范性文件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者本市政策被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三)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将要到期的;(四)实际工作需要对规范性文件内容进行修订的。
二、清理结果
截止11月底,区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7件,区政府工作部门、街道(镇)政府备案通过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9件。今年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各街道(镇)的规范性文件到期自然失效的6件,修订的4件。
本年度无专项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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