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管委:
吴原元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枣阳路与金沙江路路口交通安全状况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经了解,建议所涉花坛(金沙江路枣阳路路口)的拆除工作责任单位为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届时将做好拆除后的交通管理工作,根据路口实际情况,优化交通管理措施,进一步缓解路口拥堵情况。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2024年3月27日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