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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深入推进真如城市副中心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相关单位:

《普陀区深入推进真如城市副中心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已经2026年6月18日区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3日

普陀区深入推进真如城市副中心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根据国家数据局审定的《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上海市普陀区真如城市副中心)》要求,全面提升真如城市副中心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的创新牵引力、产业集聚度和示范显示度,打造沿沪宁产业创新带数据产业发展的“引力场、智汇源、孵化器和服务中心”,系统搭建“基础研究-技术转化-产业集聚-生态协同”数字经济全链条发展体系,统筹推进建设任务落地实施。

一、建设目标

到2028年底,全面建成服务区域数据产业发展需要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和资源调度体系,打造数据科技策源和数字出海场景培育转化的创新平台,以数据产业为引领支撑推动数字经济能级跃升,建成沿沪宁数据与AI融合发展标杆城区。

——智算融合,构建沿沪宁数字基座新枢纽。建设区级云智算一体化调度平台,布局边缘数据中心、智算中心,打通沿沪宁算存网协同通道;搭建跨区域数据流通服务平台。

——数创策源,打造沿沪宁数字科技新高地。构建面向沿沪宁的数据科技与智能技术策源平台。聚焦数据基础研究、垂类模型等领域,推动10项以上“数据+AI”融合创新成果落地,探索3—5个数据要素流通与人工智能协同应用项目,沉淀一批垂直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形成“算法-数据-场景”闭环赋能模式。

——产业汇聚,培育“数据×AI”融合生态新标杆。引育5家以上数据领域龙头企业、50家高成长性企业,数据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赋能普陀“1+2+3”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一批以数据要素流通驱动的链主企业,打造行业大模型与数据要素双向赋能的数据智能产业集群新范式。

——服务互联,搭建全域智能公共服务新体系。建成“中心—驿站—站点”三级数字公共服务体系,纵向对接市级平台资源,横向联动沿沪宁数字服务商及市场主体,打造覆盖全域、辐射沿沪宁的智能服务网络。

——生态共创,打响“数字海纳”国际创新品牌。持续做强海纳数创周,打造海纳数字创新社区常态化互动载体。构建完善的数据复合型人才培育生态,形成“活动引领+社区承载+人才支撑”的开放创新环境,助力普陀成为沿沪宁数据与AI融合发展的战略策源地、产业集聚区和生态示范城。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数字基础设施能力

1.构建一体化算力服务网络体系

建设区级算力服务汇聚调度平台,布局本地化边缘智算中心,对接长三角算力协同网络,推动算力资源跨区域共享。引进头部大模型、智能体企业和多元技术服务商,探索普惠云智算一体化服务模式。(责任单位:真如副中心公司、区数据局、区科委、各重点地区投促中心)

2.加强数据资源与人工智能融合

依托数据创新实验室,建立全区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和安全治理机制,推进政企数据融合共享。提升数据采集、治理、标注、多模态合成等核心技术。完成区级公共数据资源底座升级,归集区内外企业服务数据超20万条,开放数据集超500个。(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区投促办、各相关职能部门)

3.推进数字化新型基础设施覆盖

前瞻布局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型基础设施,实现重点区域智能感知设备全覆盖。加快核心区域数字孪生建设,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打造数字孪生普陀试点样板。(责任单位:区数据局、真如副中心公司、区建管委、区科委、各街道镇、各重点地区投促中心)

4.提升试点区域数字化场景能级

完善智慧交通部署,H型地下公共车行通道投入使用。提升智慧楼宇数字化管控。打造智慧商圈,培育数字消费新场景。深化智慧社区建设,完善网格化智能管理体系。(责任单位:真如副中心公司、区数据局、区商务委、相关街道)

(二)打造数据科技创新体系

5.发挥集聚区数据技术平台作用

发挥海纳工程院等创新平台作用,推动数据、算法等核心技术攻关,吸引联合研发团队,打造“基础研究-技术转化-产业应用”全链条创新体系。引导大院大所落地重大数据平台项目,加速形成高端创新资源集聚效应。(责任单位:区科委、区数据局)

6.建设产业数字化创新平台体系

联动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推动布局区级数据科技创新平台、行业数据应用创新平台,强化平台间创新能力协同与数据资源互通。(责任单位:区科委、区数据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7.提升沿沪宁行业数据流通服务

打造沿沪宁高质量数据流通标准走廊,建设具身智能数据采集平台,对接制造、能源、商业、生活等场景,为具身智能等领域提供开放式高质量数据供给。依托大宗贸易、医疗健康、AI视频等赛道搭建行业数据流通服务平台,培育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责任单位:区数据局、真如副中心公司、区区域协同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重点地区投促中心)

8.创新沿沪宁数据要素合作模式

依托“沿沪宁协同创新集市”和“‘资源、需求、合作’三张清单”模式,聚焦基础数据研究、垂类模型、高质量数据集等领域,推动10项以上创新成果在沿沪宁城市合作落地,探索3-5个数据要素流通利用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区区域协同办、区数据局、区科委、各重点地区投促中心)

(三)做强数字经济协同生态

9.数据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面向普陀区“1+2+3”为主体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数智赋能。推进大宗贸易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打造一批大宗商品贸易供应链产业体系数字化应用场景。支持智能信息、数智健康、数字广告、科技服务、科技金融全产业领域的数字化创新生态建设,落地一批智改数转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数据局、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投促办、各重点地区投促中心)

10.深耕集聚区数据产业特色赛道

聚焦集聚区范围内数字广告、深度智能、数据安全、数字能源四大特色赛道,在数据导向型和数据资源型细分领域,形成一批数产融合特色案例,引育5家以上龙头链主企业,累计培育50家高成长性数据企业。(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区文化旅游局、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真如副中心公司)

11.系统推动数商体系和生态建设

加强数商入库挖掘和孵化培育,覆盖数据资源、技术开发、场景应用、安全合规、专业服务全链条,构建分级分类数商集聚生态。鼓励数商整合行业数据资源,串联上下游企业,形成分工明确、联动高效的数商产业链。(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区科委、区投促办、各重点地区投促中心)

12.服务沿沪宁数字经济协同发展

加强沿沪宁数字经济重点赛道产业图谱研究,依托数智化工具挖掘合作企业,支持企业拓展沿沪宁业务。以数据要素流通为牵引,打造一批跨区域数字经济协同创新场景。(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投促办、区区域协同办、区数据局、各相关职能部门)

(四)完善数字公共服务支撑

13.完善集聚区数字公共服务功能

升级海纳小镇数字公共服务中心,拓展“买算力、接数据、部模型、装软件”基础服务和数据安全、合规咨询等个性化服务。加快数广园、天地软件园、网安园服务驿站能力建设,加强长寿、桃浦区域特色服务布局,推动数字公共服务向全区楼宇、园区渗透。(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区投促办、真如副中心公司、各重点地区投促中心)

14.提升数字创新中心服务显示度

以海纳小镇数字创新中心为核心载体,征集展示长三角数据产品与服务优秀案例,打造数字经济公共“会客厅”。搭建共享服务站点,为沿沪宁数据企业提供“中转站”“加油站”服务。(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委、真如副中心公司)

15.发挥数据创新实验室培育效能

围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数据创新实验室建设要求,为政府、研究机构、企业提供安全可控的数据创新试验空间,支持政务智能、城市治理、市场服务等领域数据产品研发。支持数据安全、科技金融、生物医药、生命健康、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领域数据创新项目入驻孵化。(责任单位:区数据局、真如副中心公司、各产业主管部门)

16.协同推动数据人才培育和服务

鼓励行业龙头、数商企业等开展数字化技能实训,探索建立产教融合培育平台,培育“懂业务、懂数据”的复合型人才。畅通数据人才职称评定渠道,推动数据领域创新成果作为人才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常态化开展“AI+数据”系列科普培训,每年举办中长期培训不少于3期,累计服务2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区人才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委)

(五)营造数字创新活力生态

17.打造品牌化数字创新活动矩阵

持续做强“海纳数创周”“上海数字创新大会”等品牌活动,联动国际、国内数字创新领域重要活动。围绕青年科创和产业对接,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举办活动,每年举办数字技术成果发布、创新合作对接等活动不少于15场。(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区科委、区委宣传部、各重点地区投促中心)

18.激活“海纳数字创新社区”网络

开展数字创新社区赋能行动,组建垂直行业社群,覆盖全区200家以上重点企业,推动数字化服务商与需求企业精准对接。依托社群推动链主企业、创新平台、服务机构共建,形成行业交流、创新培育、产学研对接的“蜂巢式”小规模生态集群。(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区投促办、各重点地区投促中心)

19.扩大数据应用“揭榜挂帅”模式

围绕城市智能、生命健康、工业互联网等领域,联动沿沪宁城市联合发布“揭榜挂帅”榜单,组织跨区域企业团队联合攻关,形成不少于5个优秀解决方案。汇编数字创新优秀案例,加强向沿沪宁城市推广交流。(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区区域协同办、各重点地区投促中心)

20.构建国际化数字创新合作网络

依托海纳工程院等平台,每年举办国际化课题研讨会不少于2场。对接国际数据组织等资源,建设集数字出海、跨境合规等功能的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参与数据产品出海试点,每年培育2家以上数字出海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区科委、区政府外办、区商务委、真如副中心公司)

三、保障措施

建立统筹协调会商评估机制。优化专项资金与产业政策加强项目扶持。落实数据领域人才引育留用举措。构建“AI+安全”防护体系常态化安全宣教演练。深化跨区域联动协作,推进数据要素跨域流通与长三角协同创新。(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投促办、区人才局、区委网信办、区科委、区区域协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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