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社会工作部:
沈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2023年,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强居(村)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居(村)委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有关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协同区民政局,助力落实在各街道(镇)全覆盖建立居(村)委公共卫生委员会,指定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业人员担任居(村)委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副主任等成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开展社区居民健康管理、健康宣教等公共卫生工作。
目前,居(村)委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相关工作职责已由区民政局划转到贵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下阶段我委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与贵部门的沟通对接,配合做好居(村)委公共卫生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工作职责的梳理。二是根据居(村)委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实际需求,在贵部门的组织安排下,我委将积极提供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等的师资,通过线上课程、线下讲座、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面向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开展包括公共卫生基础知识、疾病防控、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素养。三是加强资源共享,根据居(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开展的需要,我委将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共享相关资源,促进公共卫生委员会更好地发挥作用。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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