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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八届上海国际电影节互联网电影嘉年华合同尾款拨付的申请
索引号:
SY0024422910201600010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6年03月23日
发文字号:
普文发〔2016〕10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23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扩大普陀区影响力,促进文化影视产业繁荣发展,根据区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纪要(2015-11),普陀区文化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国际影视节中心(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关于举办第十八届上海国际电影节互联网电影嘉年华的《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之约定,总金额70%的首期款已拨付,其余款项即合同约定之总金额30%的尾款在所有活动结束后,由乙方提供活动报告及相关审计报告,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无异议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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