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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社会团体(上海市普陀区志愿者协会)变更登记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601237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14日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6〕5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4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志愿者协会:
你单位提出变更主管单位的申请,已于2026年4月13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主管单位由上海市普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变更为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社会工作部。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6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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