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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社会团体(上海市普陀区跆拳道协会)变更登记决定书

上海市普陀区跆拳道协会: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6年4月20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郑俊伟变更为朴秋斌;业务范围由普及跆拳道知识,推广跆拳道运动,跆拳道技术交流与咨询。(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宣传普及跆拳道运动,组织开展跆拳道项目培训、技术指导;组织举办跆拳道竞赛、训练、交流、展演活动。(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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