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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上海文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变更登记决定书

上海文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6年6月15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绥德路650号一号楼312室变更为绥德路650号1号楼3-4层。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6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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