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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普陀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直接监管企业、各受委托监管单位:
为了做好2019年度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以下简称: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依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沪国资委秘﹝2003﹞25号)和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19年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2019年度资产统计工作是本区各级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共同任务。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组织,完善工作流程,做好横向协调和纵向沟通,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全面做好本市各级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资产统计工作。各企业要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不重不漏,防止出现统计死角。确保国有资产统计范围全面完整、信息真实可靠、数据及时上报。
二、明确范围内容。2019年度资产统计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和集体企业(含集体独资、控股企业)。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将另行填报企业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资产统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统计报表和资产经营情况报告。资产统计报表适用于国有、集体企业(含独资、控股企业);资产经营情况报告适用于国有、集体企业及汇总单位编报。
三、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管控。
各单位要督促各级子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确认收入、费用,合理计提资产减值,规范调整期初数。要加强决算审计管理,依法依规聘请中介机构,严格中介机构审计标准和要求;加大决算验审力度,对企业户数、级次、树形结构、重点指标、勾稽关系等进行重点审核,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统计数据质量。
四、深化成果应用。各汇总单位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统计数据管理、分析和利用等工作,拓展数据应用领域,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成果的应用。一是认真撰写资产运营分析报告。汇总分析本部门、本地区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经营绩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总结年度经济运行特点,提出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和参考;二是运用统计成果开展企业经营绩效评价、管理对标工作,客观评价企业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揭示企业经营风险和管理缺陷,分析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企业存在的差距,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三是做好数据共享服务工作,搭建数据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信息,为经济发展和国资国企改革政策提供数据服务。
五、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各汇总单位资产统计报表及电子版应于2019年1月31日前报送区国资委。报送内容包括:
1.国有企业类(纳入合并范围和不纳入合并范围)、集体企业类,各类汇总报表一份(A4纸打印),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要加盖公章);
2.各类报表的编报说明一份;
3.为加强户数核对工作,对各类报表中当年列入“减少”以及“单位代码相同名称不同”项目的企业(单位)还应提供相应的凭证。
4.国有资产经营情况年度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以文件形式,于2019年1月31日前报送区国资委(另附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
5.2019年度上海市资产统计报表软件、参数及相关附件请从区国资委门户网站下载。网站地址:https://www.shpt.gov.cn/shpt/gkwj-guoziwei/index.html
各单位在编报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附件:1、2019年度资产统计报表(国有、集体企业类)及编制说明
2、国有资产经营情况年度报告格式及提纲
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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