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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征镇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4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做好无偿献血是保证生命救治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公益性卫生事业。为切实做好2024年本镇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完成无偿献血募集目标,现就做好本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24年我镇的献血总量为768人份(每人份200毫升)。
二、工作措施
1、排摸准备阶段:6月上旬制定2024年献血工作实施计划,同时调查排摸基层各单位、居委会的适龄献血人员情况,按比例分配献血任务。
2、宣传报名阶段:6月中旬召开“2024年长征镇无偿献血工作动员大会”,具体部署2024年度献血工作。明确我镇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1969年7月1日——2006年6月30日出生)的健康公民均属本年度的献血对象。各单位、居委会要结合各自实际,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活动,7月1日前完成报名工作。报名登记表(横表)及献血登记表(大表)于7月10日前交镇爱卫办(万镇路180号2号楼309室),如献血当天献血志愿者名单更换率超50%,需由居委书记或企业负责人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并签字盖章。
3、募集采血阶段:7月23日、7月24日两天,献血仍采用一次法的采血方法,即体检与献血一次完成,无需另外体检。各单位、各居委会负责人和献血组织者根据报名、审查、验证结果,做好筛选和确定无偿献血对象的组织工作,确保当天按时、按序前往长征镇文化活动中心集中采血点进行验证、体检、采血。如遇意外或突发事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献血任务一次完成。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实施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的体现和爱的奉献,更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根本权益。各单位、各居委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实施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巩固国家卫生区复审成果、构建长征美丽新家园的一件实事来抓,努力完成今年的献血任务,确保全市临床医疗供血的需求。
2、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是确保完成2024年度献血任务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各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宣传阵地,采取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版面巡展、无偿献血相关政策及人体血液生理知识普及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上海市献血条例》以及科学的献血知识,使更多的公民了解献血的意义和血液生理知识,消除献血疑虑,转变献血观念,增强献血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激励更多的健康适龄人群自觉报名参加无偿献血,营造“大家做公益,公益为大家”的无偿献血良好氛围。
3、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按照镇献血任务安排表中的任务和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采取措施,组织并实施好,也可根据自己的工作行业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法,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4、加强管理,科学有序。为了确保献血工作的安全有序,各单位、各居委会要落实专人,严格把关,杜绝违规操作,从源头上杜绝冒名顶替献血和雇人献血等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献血组织者的责任。
四、其他事项
1、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献血的,须在沪居住六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工作和住所,用工单位须出具相关证明。
2、献血者家庭人员(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五年内可免费享受同等献血量的用血。
3、参与无偿献血的人员务必在献血前一天保持良好睡眠,献血当天切勿空腹,饮食宜清淡,并随身携带身份证件。
附件:1、《2024年度长征镇居委会献血任务表》
2、《2024年度长征镇单位献血任务表》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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