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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促进“才聚普陀”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普陀区全面推进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助推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23〕4号),进一步推动海内外优秀人才“才聚普陀”,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围绕上海和普陀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园区、企业等主体作用,加快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富含创新精神、引领产业发展、成长潜力强的创新创业人才,建设一支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实现人才“从0到10”,加快建设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新高地,助推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
二、扶持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在普陀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发展导向的企业和机构引进和培育的人才。
三、扶持举措
1.初创团队支持
高层次人才首次在普陀创业落地,且创办企业符合普陀产业发展导向,经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创业资助。海外人才首次在普陀创业落地,经认定,给予最高20万元的创业资助。对特别优秀人才、承担重大战略项目的,可实行“一人一策”。
2.办公用房补贴
高层次人才首次在普陀创业落地,且创办企业在普陀区域内租赁办公场地的,经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办公用房补贴。
3.人才安家支持
高层次人才首次在普陀创业落地、企业新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的,经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才购房补贴。普陀区域内机构新引进培育市级及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给予最高25万元人才购房补贴。
4.过渡性安居支持
高层次人才首次在普陀创业落地的企业,最高可以为5名核心团队成员申请人才租房补贴。首次在普陀创业落地的高层次人才、企业新引进培育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可给予每月最高5000元人才租房补贴。
5.团队研发支持
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的团队研发资助。对特别优秀人才、承担重大战略项目的,可实行“一人一策”。
6.人才开发培育支持
区域内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最高1:1比例给予区级资金资助。
7.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支持
鼓励人才参加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奖项的,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8.高新技术企业人才专项激励
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根据企业经济社会贡献,给予最高50万元人才专项奖励。
9.金融投资服务
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取得社会风险投资支持的,经认定,可引导“半马苏河”科创基金等进行跟投。
10.综合服务保障
配备人才服务专员,为人才创业提供“一条龙”全程帮办。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项目申报、医疗保障、子女教育指导等“人靠普,才无忧”相关人才服务以及个性化配套保障。
四、使用管理
1.各政策事项责任单位做好与产业政策的衔接,落实项目审核、跟踪、评估等工作。
2.各相关窗口单位负责受理项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各政策事项责任单位按程序进行审核,在项目审核结果确定后负责向申报单位答复,并配合做好项目管理服务和政策咨询、解答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按程序实施具体拨付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五、附则
1.申请本政策扶持的企业、机构或个人,将接受信用审查,过去三年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违法行为的,取消申请资格。企业、机构或个人在享受扶持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市、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扶持对象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的,将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金并追缴资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本办法与本区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本措施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普陀区加快推动“才聚普陀”的若干措施》(普人社规范〔2021〕3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印发之前已享受原政策的人才,按原周期、原政策继续支持。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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