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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位职级的设置办法
索引号:
SY002443323020140001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4年02月24日
发文字号:
曹工委〔2014〕07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2月2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根据曹杨社区党工委2014年2月17日会议决定,《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本街道《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细则
1、根据新进人员的学历确定岗位职级
(1)非全日制大学本科人员,入职第一年试用期定为十级管理岗位,薪级从参加工作时间次年起算,起点薪级定为5级。
(2)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入职第一年试用期聘在九级管理岗位,薪级从参加工作时间次年起算,起点薪级定为7级。
2、非全日制大学本科新进人员在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报党工委审批通过后,岗位职级可调整为9级管理岗位。
二、本办法由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曹杨社区(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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