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2024年08月2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上海市普陀区养老服务发展中心

(一)协助开展老龄事业发展研究、规划、指导等工作。

(二)承担老年人各类保障性补贴发放的事务性工作,做好补贴资金发放核对。

(三)指导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养老服务质量及安全的监测和跟踪管理。

(四)协助落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智慧养老服务各类场景运用。

(五)协助做好养老行业纠纷调解,保障好老年人合法权益。

(六)协助做好养老护理员培训及队伍建设。

(七)会同老年基金会、养老行业协会开展为老服务相关工作。

(八)配合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

(九)协助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对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政策扶持等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协调和服务。

(十)协助推进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等工作。

(十一)协助开展对福利彩票网点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做好公益性项目招投标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上海市普陀区救助事务中心

(一)具体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

(二)承担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相关工作。

(三)做好普陀区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基金使用规范化指导、日常管理和培训。

(四)指导街道、镇按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等工作并做好规范化指导、开展业务培训等。

(五)负责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对街道、镇核对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发放等事务性工作,指导成年孤儿回归社会。

(七)依法依规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和无身份户籍信息、疑似精神障碍等特殊救助对象的临时救助工作。指导街道、镇做好流浪人员的发现、回归等救助工作。

(八)开展救助管理站日常管理及宣传。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上海市普陀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一)负责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二)协助开展对殡葬事务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三)协助完成遗产管理人具体事务工作。

(四)协助完成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居(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更名、命名等工作。

(五)协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协助完成民政领域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及复议事务办理等相关工作;协助推进民政工作法治建设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福利院

(一)负责区社会福利院的日常管理、运营维护等工作,为在院入住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老年教育、文化娱乐等综合服务。

(二)为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提供收养服务。

(三)负责困境儿童的临时收养工作。

(四)组织志愿者和专业社工团队为在院入住老人开展为老志愿服务。

(五)负责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和专家型人才培养建设。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上海市普陀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一)承担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补发婚姻证书、发放儿童收养证书,解除收养关系等事务性工作。

(三)开展婚前指导、婚姻疏导、个案辅导、法律咨询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

(四)负责区婚姻文化展示馆的日常运营、策展、宣传等工作。

(五)开展主题颁证、节日颁证等结婚登记特色颁证服务。

(六)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法活动。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分享: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