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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5年02月1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普陀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相关内容,我局有一项行政许可事项,即: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工作,进一步优化“一网通办”办事流程,提高代理记账行政审批服务效率,顺利完成本年度行政许可办理和批后监督管理工作。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4年度,通过“全国代理记账系统”申请代理记账业务行政许可机构共6户,依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内受理并审核相关材料,共批准6件,均为全程网办件,并已在区“双公示”平台中公开办理结果。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我局对照办结时限要求、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均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受理、按时办结,且依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2024年,对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以及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我局实施监督检查情况如下:

1、根据《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对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在2个月内开展全覆盖例行检查。2024年我局对新增6户代理记账机构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全覆盖检查,要求机构提交专职从业人员和业务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经核查后对所缺材料一次性告知机构并要求在2个月内补齐。

2、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一是开展虚假承诺自查,要求在2024年5月31日前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并取得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二是开展无证经营检查,对存疑的5户机构进行核查,其中发现问题机构1户,已要求单位落实相关整改。

3、根据《关于组织区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随机抽取5户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会计质量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单位落实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四、 改革创新情况

我局积极探索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一方面继续推进“一网通办”改革,根据区审改办要求,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落实,及时完成办事指南的修改工作;另一方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分类监管,根据检查情况动态调整分类等级,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计入诚信档案,切实维护代理记账服务市场秩序。

五、 监督纠正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备案和监管,对本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情况及时报市财政局进行备案,同时每年6月底前完成区内所有代理记账备案审核工作。二是依法公开行政审批许可制度、办事指南等制度文件,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三是通过政务平台、一网通办等渠道发布监督投诉电话和投诉窗口,方便社会公众反映行业存在问题。2024年度我局未接到行政许可、批后监管等相关事项投诉举报。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推动部门间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行业动态实时监管,实施更及时、更有效、更精准的监管。二是加强准入标准的把控,定期核查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人员社保缴纳等信息,对存在问题的机构进行严肃处理。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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