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要求,全面履行行政许可职责,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人社领域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887件,办结率100%。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强化信用分类监管效能,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区人社局行使行政许可事项5项,包括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2024年完成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0件,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75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145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275件,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392件。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方面,严格遵循《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严把准入关,确保办学条件达标。针对2024年10月新发布的《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区人社局迅速行动,对区内9家临近许可有效期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实地评估,重点核查办学资质、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关键指标,确保机构依法依规运营。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优化许可管理机制,将许可有效期由3年延长至长期有效,并通过电话通知、专属网页公告等多种渠道,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同时,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市人社局工作要求,将“专职工作人员”数量要求从5人降低至3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助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方面,严格贯彻执行《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严把审批标准,着重审查岗位特性、行业分类与工时制度的匹配度。优化审批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切实解决企业政策理解不准确等问题,有效降低企业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制度性成本。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是对劳务派遣企业实施信用分级监管。根据企业年报数据、经营合规性、投诉处理等情况,建立信用等级评价模型。2024年,对412家劳务派遣单位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其中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家,重点监管25家,日常实地监管5家,组织11家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座谈会。
二是强化职业培训机构监管。完成41家职业培训机构及3家入网单位的办学质量检查,并对36家机构开展2021-2023年诚信等级评定,通过机构自评与专家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办学规范化。配合市人社部门完成补贴培训督导检查,梳理2023年督导情况及2022年专项检查整改成效。针对1家疑似超范围经营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并将线索移交区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三是高效处置日常举报投诉案件。全年受理群众举报288件,涉及违法加班、违规派遣、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等类型,办结率100%。退还押金、中介服务费等各类费用共计94247元,涉及176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按照市人社部门关于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平台建设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本区培训机构批后监管实际,高质量完成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任务。
二是深化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体系,将监管对象划分为A、B、C三个信用等级,并将评价结果录入本市“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平台”信用评价系统,同步推送人社部“劳务派遣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针对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策略,动态调整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确保监管措施精准有效,持续提升监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五、监督纠正情况
在监督体系建设方面,区人社局采取内外联动的模式,对内,构建多维监督体系,建立分级审批制度与内控核查机制,定期开展审批业务全流程自查自纠;同步强化制度性学习,系统学习《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等文件,形成“学标准-查问题-促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对外,构建阳光政务体系,依托“普陀人社”官网实时公示审批结果及监管信息,建立投诉建议限时办结制度,全年实现行政许可类复议和诉讼“零案件”,未收到政务服务“差评”。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人社局在行政许可和监管工作中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监管信息化程度不高、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有待完善等。下一步,区人社局将进一步优化事前审批、强化事中监管、完善事后处置,有效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深化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告知承诺审批制度,健全信用监管机制,优化升级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平台功能。重点推进智慧化监管手段应用,加强跨部门数据归集共享,建立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实现监管信息实时更新、精准推送和智能分析,提升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是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细化监管操作规范,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重点领域监管清单。通过加强跨部门沟通,加强信息互通和执法协作,厘清监管职责边界,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完善审批、监管、执法衔接机制,建立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规范,形成监管闭环。
三是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A类企业实行“无事不扰”的信任监管;对B类企业实施常规监管;对C类企业强化重点监管。同步完善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错。通过构建权责明确、运行高效、公开透明的监管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规范发展。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