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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区教育系统教育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2023年区教育系统教育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3年区教育系统教育法治工作要点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2023年区教育系统教育法治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迎接上海市综合督政评估之年,做好全面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普陀区教育法治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人靠谱(普),事办妥(陀)”的自觉和担当,紧密围绕区教育系统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普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法治建设现代化水平
1.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工作,推动政务公开,推进基层单位依法办学。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出台《普陀区教育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程》。
2.规范落实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好教育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规范重大教育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落实公开征求意见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做好教育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管理工作,加大备案监督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3.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全面上线使用本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加强执法业务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做好执法案件台账管理,切实做好日常行政执法数据归集和统计。
4.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为重点,狠抓“五公开”,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注目录专栏,持续更新重大教育行政决策事项,进一步提升教育工作透明度。监督指导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5.健全教育信用体系。加快建设以师德师风为支撑、教师行为准则为基础、法律法规为保障的教育信用制度。编制2023年教育信用“三清单”,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拓宽信用信息应用,充分发挥信用评价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将评价结果运用于民办学校办学、学生考试招生、教师职称评聘、学校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强失信惩戒。强化对托育、校外培训机构的信用监管,实时发布“黑白名单”。开展“诚信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6.做好规范收费指导检查。做深做实教育规范收费专项检查和指导工作。全面排摸本区教育规范收费的整体情况,加强对学校新类型收费的工作指导。深入学校调研和检查,依法依规做好人民群众投诉举报件的办理工作。
7.提高教育纠纷处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机构和业务部门合议办理案件工作机制,规范处置流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突出定性恰当、程序合法、注重时效,依法依规办理各类信访件。拓宽律师(法律顾问)参与信访事项核查、化解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以案促改工作,对办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反馈,立足治本推进溯源治理,风险化解前置,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教育纠纷案件数量。
8.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做好领导学法、机关学法、执法干部专题培训和学校分管法治副校长专题培训等,加强法治干部专业能力建设。加强与司法行政等部门工作联系,妥善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个案处理。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
二、持续推进依法治教,全面促进学校依法治校能力
9.推进新一轮学校章程修订工作。根据上海市中小学章程修订指导意见及指引文本,深化中小学、幼儿园依法治校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用好指导文本,及时修订本校章程。指导学校健全以章程为统领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创造性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强化学校章程的实施监督,促进学校按章办事、依规办学、依法治校。
10.启动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和市教委印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中小学)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部署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指导各校对照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评,及时补短板、强弱项。鼓励依法治校示范校积极申报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以点带面,推动和促进区内学校依法治校整体水平。实施依法治校年度报告制度、信息数据年度网上公开与报备制度。
11.做实法治副校长聘任和管理工作。贯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52号),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新一轮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组织召开推进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切实推进中小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组织2021-2022年法治副校长评选表彰工作。
12.健全学校法律顾问聘任和管理工作。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实效调研,指导学校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完善中小学法律顾问工作的聘任和管理办法。加强中小学法律实务处理研究和经验交流。推动法律顾问有效参与学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深入推进法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中小学生法治素养
13.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工作。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各项教育法宣工作。以“宪法卫士”学习竞答为抓手,深入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创新法宣工作方式方法,组织参加“新沪杯”中学生(含中职生)法律知识竞赛和高中生法治辩论邀请赛。依托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体验中心、区公共安全教育馆、学校安全(法治)教育专用教室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14.启动“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依托区司法部门专业力量和高校专业资源,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集体备课,将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民法、未保法、家庭教育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送进校园。依托“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探索推进“大中小法治教育一体化”的实践机制。
15.助力提升师生法治素养。联合区司法局等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进家庭、进头脑’”活动,组织晨读、举办主题班会、亲子共读共学、优秀案例征集等活动,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积极组织思政一线授课教师参加教育部“国培计划”,提升教师法治素养。鼓励教师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等数字化平台,学习研究法治精品课程,不断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助力提升法治课程质量。
四、探索教育“放管服”改革,提升学校办学活力
16.加强教育行政许可监督。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健全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工作,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
17.规范行使教育行政权力。深化教育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教育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好办快办”“一件事”办理、无人干预自动办理等事项。2023年计划新增“学生随申码畅游”、“教育领域在线缴费工作”,优化“公益性早教指导服务信息管理”、“幼儿园在园学生体检报告申请”等“智能好办”服务,重点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体活动用车”一件事落地,优化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场景应用,构建业务有机协同、资源有效共享的综合监管体系,拓展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提升教育执法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
18.创造性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完善行政审批事项,修订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坚持法治为民办实事,及时做好教育系统权责清单的更新,进一步推进教育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针对校车安全、食品安全、电梯安全、办学情况等事项开展联合抽查,有针对性的做好市场准入相关的公平竞争审查,加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托育机构等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
19.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处理好政府办学主体责任和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之间的关系,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围绕政府管得太多、干扰太多、保障不够等突出问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精简入校检查评比事项,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指导学校完善内部治理,提升治理效能,增强内生动力。探索改革事项包容性监管和容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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