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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区教育系统教育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2024年区教育系统教育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4年区教育系统教育法治工作要点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7日
附件
2024年区教育系统教育法治工作要点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深化之年,是实施教育“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区教育系统教育法治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普陀“适合教育”高质量发展,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工作目标,紧密围绕区教育系统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普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法治建设现代化水平
1.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区教育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制定《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工作,推动政务公开,推进基层单位依法办学。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2.加大文件管理审查力度。做好教育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管理工作,加大备案监督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大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力度,确保无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出台,确保文件合法规范有效。
3.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审查程序。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落实公开征求意见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4.加强教育行政许可监督。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健全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工作,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
5.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完善行政审批事项,修订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坚持法治为民办实事,及时做好教育系统权责清单的更新。
6.持续拓展公共服务效能。深化教育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教育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好办快办”“一件事”办理等事项。一是持续做好“学校集体用车一件事”“中小学课后服务预约”等智能便民服务。二是继续推进“教育在线缴费”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三是重点新增“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和“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纪念证登记”两个“免审即享”应用场景建设。四是计划面向“校外培训机构”的“随申码”应用场景建设,加大对机构监管力度。
7.切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充分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教育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进一步扩大区级跨部门监管事项。一是新增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五部门联合开展托育机构综合监管。二是扩大监管范围,将原营利性培训机构扩大至教育类培训机构,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和成效。三是有序稳步推进“学校集体用车综合监管”普陀区重点行业领域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项目改革推进工作。
8.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新要求。继续使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填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数据;执法办案“应上尽上”、执法案件数据“应归尽归”,提高归集案件质量。探索推动建立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压实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教育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9.加强执法工作队伍建设。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普陀区教育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做好领导学法、机关学法、执法干部专题培训和学校分管法治副校长专题培训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委托授权区教育督导和安全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校外机构办学行为日常巡查,承担教育系统安全检查、督导检查等行政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成效。
10.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为重点,狠抓“五公开”,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注目录专栏,持续更新重大教育行政决策事项,进一步提升教育工作透明度。监督指导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1.推进教育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编制2024年教育信用“三清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信用监管。依托区信用共享平台,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在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拓宽信用信息应用,充分发挥信用评价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将评价结果运用于民办学校办学、教师职称评聘、学校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强失信惩戒。开展“诚信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12.做好规范收费指导检查。继续做好教育规范收费专项检查和指导工作。全面排摸本区教育规范收费的整体情况,指导学校做好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组织开展民办中小学校规范教育收费专项审计工作,联合区市场局做好规范教育收费抽查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人民群众投诉举报件的办理工作。
13.提高教育纠纷处理水平。制定《普陀区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规定》,进一步推进本系统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谋划,有序抓好任务落实,一体推进信访工作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建立防范化解工作机制,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能效和信访工作防范化解能力。对涉及招生入学等重大决策事项及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分析研判,加强政策宣传,落实工作专班,精准施策。开展人民建议征集活动。加强源头治理,及时整理反馈发现的问题,做到化解在前,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教育纠纷数量。
二、坚持依法治教,全面提升学校依法治校能力
14.强化学校章程实施监督。在学校完成章程修订的基础上,推动学校健全以章程为统领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创造性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组织开展学校章程实施情况专项调研。
15.持续推进“上海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根据教育部创建指南和市教委创建要求,指导中小学校继续对标对表,以上海市中小学示范校创建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培优培特,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学校依法治理水平。实施依法治校年度报告制度、信息数据年度网上公开与报备制度。
16.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组织召开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研讨会,制定出台《上海市普陀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团队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普陀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手册》。继续在全区推广落实“蒲公英检校问诊室”法治建设特色品牌,并依托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中心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服务新路径、新方法。评选表彰2023-2024年度十佳、优秀法治副校长。
17.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实效。做好区教育局外聘法律顾问公开选聘工作,依法依规招聘法律顾问。加强中小学法律实务处理研究,拓宽法律顾问参与信访事项和法律纠纷核查、化解的深度和广度,推动法律顾问有效参与学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法治素养
18.探索“2+X”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探索“2+X”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其中,2是指区级、教育系统级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各1个,X是指学校根据当年度法治宣传教育重点,自主与法治副校长沟通开展。2024年区级主题为民法典进校园宣传月活动,教育系统级主题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学习宣传。
19.重点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结合市、区普法重点工作,结合各学段青少年特点,组织开展“尚法杯”征文、“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新沪杯”中学生(含中职生)法律知识竞赛和高中生法治辩论邀请赛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联合司法局做好法治文化节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中华法系经典故事案例演绎大赛”。三是依托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体验中心、区公共安全教育馆、学校安全(法治)教育专用教室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20.助力提升教师法治素养。指导学校通过专题法治讲座、师德承诺活动等方式弘扬法治精神。积极组织思政一线授课教师参加教育部“国培计划”,推荐校级干部和学科骨干教师参与市级法治教育培训,提升教师法治素养。鼓励教师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等数字化平台,学习研究法治精品课程,不断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助力提升法治课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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