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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普陀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24年,区教育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及区委依法治区办下发的《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结合普陀教育实际,印发《2024年区教育系统教育法治工作要点》,持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切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健全教育法治体系,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普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区教育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自觉增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意识,制定《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2024年普陀区教育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4年普陀区教育局普法责任清单》,围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并推进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作专题述法,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工作,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2.领导带头领学,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健全区教育工作党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常态化机制,利用“法治进校园”“法治进机关”“双月讲座”等多种形式,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带头领学,邀请专家作《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教育治理法治化》专题讲座,强化法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民法典”“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等,切实提高区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及依法执教、依法治校能力。组织中小学思政教师参与网络法治教育培训。组队参加“上海市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安排机关干部参加市教委、区司法局组织的执法培训,提升局机关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3.抓好统筹谋划,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领班子成员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好统筹谋划,压实责任体系。督促区教育局和各基层单位制定党政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责任分工》,把主体责任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指导督促班子成员制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责任书》和《“一岗双责”问题、责任、项目清单》。加强党纪学习教育,落实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制度。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压实整改责任。明确问题、措施、责任“三清单”,完善制度机制,协助区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做好巡察问题线索调查处置。
二、2024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化依法行政
1.依法依规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经认真评估《普陀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普教规范〔2022〕1号)仍继续有效,《普陀区中小幼、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普教规〔2020〕1号)修改中。同时,加大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市场准入等各项审查力度,经核实无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出台,确保文件合法规范有效。
2.规范决策程序,增强依法决策意识。区教育局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修订区教育工作党委会议制度、区教育局行政办公会议制度,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牵头2024年区政府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推进决策程序,落实网上征求市民意见、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征询专家意见、组织风险评估等决策流程,出台《普陀区促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方案》。
3.完善审查机制,全面实施法治审查。继续聘请上海申华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帮助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涉法涉诉问题的咨询与处理。截至10月底,局法律顾问参与修订、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答复行政复议,提供法律咨询等工作69件(次)。凡涉及教育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均要求法律顾问提供书面审查意见。
4.持续改进流程,推动审批制度革新。一是联合区体育、科委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联评联审工作。二是充分依托“一网通办”,实施全程网办,继续精简材料清单,优化办事流程,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次性告知。截至11月中旬,依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校车使用许可,开办非学历教育、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校的审批等616人次,并依规完成“双公示”工作。
5.创新服务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一是新增“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纪念证登记申报”公共事项服务;二是开发“教育培训一码公示”随申码(物码)应用场景,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和登记证书对外公示,推动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三是对“集体用车一件事”事项业务审批流程、材料上传权限等内容进行优化升级;四是继续做好“区教育缴费”开发建设工作,积极推动教育收费管理。五是联合“区发改委”开发上线“儿童友好专区”。
6.规范行政执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通过收集投诉举报线索、街镇巡查及部门联合检查等渠道或方式,加强对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认真核查各类违法违规线索,对于查实的违规机构,做好违法线索移交工作。二是依托区“互联网+监管”系统,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开展了食品安全、校车安全等“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三是优化“学校集体活动用车部件码”应用场景,进一步强化现场用车监管和事后用车评价工作,切实提高现场核查效率,严把车辆“体检关”。
(二)坚持实施依法治教
7.促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治理现代化。联合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制定《上海市普陀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16位法治副校长获评“上海市教育系统民法典宣讲之星”,组织开展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调研,进一步发挥及规范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区教育系统学校管用实用制度征集活动,推动学校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校内制度体系。联合区检察院制定《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方案》,全覆盖聘任强制报告联络员。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等5所学校被授予“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2022—2023年度)”称号。
8.严格执行规定,确保课程教学规范。加强对学校课程计划实施以及教学用书使用的管理,指导区内各中小学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上海市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安排教学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材目录中选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教材,不得私自选用其他教材。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不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国家或上海市审查通过的书本资料(包括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不擅自使用未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境外原版(或改版)的教材。
9.落实政策精神,规范招生入学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的精神,结合“规范管理年”行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做好招生规划、明确招生流程、规范招生行为。通过多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信息,向市民宣传招生入学政策,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开。压实责任,强化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
10.规范预算管理,开展教育收费检查。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科学编制教育预算,管理使用专项经费,确保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加强对国有资产、教育经费的监察管理,组织、管理和指导各预算单位合理编制本部门预算,确保重点工作安排与年度预算编制有机衔接。严格政策执行,落实“四个严禁”,实行“阳光收费”。开展2024学年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加大材料审核力度。面向全区各阶段学校开展普陀区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民办中小学规范教育收费专项审计,巩固教育收费治理成果。
11.实施教育督导,坚持全面依法办学。聚焦本区食品安全、校园安全、双减、基础规范年、足球特色学校建设等重点主题,开展主题性督导监管,推进政策落地落实。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思想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双减规定,规范管理”等监测点纳入发展性督导指标体系中。本年度,对甘泉外国语中学等40所学校进行发展性督导,学校依法办学情况良好。
12.广泛宣传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强化资源整合,着力打好法治宣传教育组合拳。依托“民法典宣传月”“开学季法治第一课”等活动,开展近百场中小学法治教育讲座,宣传民法典、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系经典故事案例演绎”“601护苗计划”毒品预防教育、“学宪法讲宪法”“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展演”等活动,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部门积极开展专题研讨、以案释法、国旗下讲话、模拟法庭、职业体验、案件旁听等多样化普法教育活动,促进了青少年对法治精神的内化和实践运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三)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13.加强人大、政协监督,推进建议提案办理。本年度,区教育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17件。建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学生心理健康、学生课后实践体验、劳动教育、中小学职业体验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托育服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等。区教育局落实“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三级办理责任制,严把“政策关、内容关、格式关、文字关”,所有主办和会办件按期办结率100%。主办的16件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为15个解决采纳,1个部分采纳,办理结果在“上海普陀”网站落实“应公开尽公开”。
14.坚持政务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区教育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群众关心的教育事项,通过“上海普陀”网站依法及时公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招生入学政策文件、教育财政资金信息等。截至10月底,区教育局累计制发政府公文84件,主动公开73件,不予公开11件,主动公开率84.5%。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按流程完成答复。
15.狠抓制度机制,提升组织监督成效。健全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区教育工作党委、区教育局重要会议制度,共同交流、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执行等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建立区教育局与纪检派驻机构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协助派驻组赴一线为教职工队伍开展廉政教育。支持、协调派驻组赴一线调研,协助做好问题线索处理、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理及重要问责追责事项。加强党组织自我监督。各单位党组织建立以纪检委员、部分教职工代表为主体的监督队伍,列席本单位重要会议,推进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16.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为加强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制定出台《上海市普陀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完成各类审计项目379个,其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34个、工程造价审计200个、工程全过程审计2个,专项审计6个,年报审计137个。此外,编印《普陀区教育审计制度汇编及案例简析》,为本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四)完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
17.完善应急流程,提升突发处置能力。制定实施《普陀区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情工作的管理办法》,积极回应社会对教育的关切,讲好普陀教育故事,适应舆论生态变化趋势,提升互联网应用能力和舆情应对本领。出台《普陀区教育系统值班工作制度》,健全定位明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及时调度报告重大情况和动态,畅通和拓宽信息获取渠道,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和先期处置能力。
18.处理信访举报,化解教育矛盾纠纷。制定并落实《普陀区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对重大信访事项实行领导首问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做好各类信访事项处理。截至10月底,依法依规处理各级各类信访事项3000余件。对于入学入园、转学转园等咨询量较大的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释,避免矛盾纠纷,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19.规范热线管理,提升业务解决效率。严格遵守《普陀区教育局12345服务热线工作操作规范》,规范办理热线工作,信访职能科室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掌握流转进度,处置科室快收快办,力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动“接诉即办”工作成为“为民解忧”的驱动力和助推器,提升热线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让普陀教育更有温度与情怀。截至10月底,共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送工单3800余件,响应率100%,办结率99.9%。
20.落实工作规程,规范复议应诉质效。严格执行《普陀区教育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程》,明确科室分工与职责,保障案件处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进一步促进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截至10月底,区教育局共产生行政诉讼0件、行政复议3件,收到司法建议书1件、检察建议书0件。
(五)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21.加强数据归集,提升数据服务能力。一是教育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并做好数据归集,落实自然人数据属地返还安全管理要求,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二是积极配合区政府落实公共数据上链工作,完成区教育局职责目录、数据目录、数据项信息梳理和编制。三是积极配合区科委完成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目前已开放12个数据集,并认真做好年度数据更新工作。
22.加快教育信息化,做好数字化转型工作。一是建立普陀区教育数字化转型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首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和解决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升教育数字化转型整体水平。二是推进普陀区教育数字基座建设。调研“先行试点区”的数字基座建设和运维情况,借鉴优秀经验与做法。三是推进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校的申报及自评工作。6所学校入选第四批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校。组织完成第1-3批标杆培育校的中期、终期检查工作。四是持续推进“三个助手”赋能教育教学。试点学科扩大为义务教育学科全覆盖。五是普陀区成功创建为上海市人工智能教育试验区,以适合教育理念为指导,实施普陀区人工智能教育“107工程”。
二、 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力度还有待提升。部分教育单位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深度不足,缺少多样化的学习宣传形式,没有将学习成果融入实践工作中,法治实践与理论学习同步推进有待加强。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有待加强。表现在行政执法人员较少,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对教育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对“上海市统一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利用率有待提高,执法案卷的管理亦需加强。
三、2025年主要安排和举措
(一)提高思想认识,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结合新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推进党纪学习、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持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着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学习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主体责任,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教育局年度工作,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强化教育法治主体责任,把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切实落到实处、细化到点、执行到位。
(三)深化依法治校,全面提升学校治理能力。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法治副校长工作团队和工作机制,发挥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能作用,切实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继续落实“2+X”法治宣传教育模式,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扩大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探索委托执法途径,不断扩大执法队伍规模,通过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形式,提升“上海市统一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运用效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加强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
(五)坚持为民初心,持续提升矛盾化解工作质效。聚焦人民期待、办件质量和考核指标,强化人员培训,以案释法,推动信访矛盾实质解决,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六)优化改革创新,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继续推动普陀区教育数字基座平台建设,优化建设方案,开展前期调研、项目立项等相关工作。各学校积极参与、配合数字基座的建设和应用等工作。实现教育数据互通、应用联动和资源协同。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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