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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人民政府空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空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意见》,有效推动本区空中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构建空地立体化应急救援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印发《普陀区人民政府空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请各单位于2月22日前报送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并按照执行。
(联系方式:邓佳琦 分机:52564588*5954 传真:5934 邮箱:dengjq@shpt.gov.cn )
附件:普陀区人民政府空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普陀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普陀区人民政府空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空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意见》,有效推动本区空中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构建空地立体化应急救援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以航空应急救援任务为牵引,以提升空中应急救援能力为核心,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有效推进;围绕本区空中应急救援需求,平战结合,盘活本区现有资源,积极争取市级力量支持,统筹社会资源,谋划长远发展;健全空中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建立应急救援空中网络,发展本区巡航监测力量,支持全市应急救援空中关键力量发展,完善应急救援空中保障条件,力争在““十四五””中期建立较为完备的空中应急救援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空中勘察监测。利用无人机、直升机等航空器
配载高精度侦测设备,开展水文、环境侦测,建设工地、高空设施等风险监测及灾区航拍监测,为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指挥决策提供支持。
(二)空中应急巡航。利用无人机、直升机等航空器采集
和收集大客流应对、道路交通安全、江河水域安全、突发事件现场等信息,实时与地面指挥机构保持信息互动、指挥互应。
(三)空中指挥调度。保障指挥人员及时飞往灾区和突发事件区域,了解和掌握灾情灾难现状、发展趋势和救援救助工作进展,对进入重点地区和复杂环境的救援队伍实施点对点指挥,必要时提供空中引导服务。
(四)空中灭火救援。运用消防救援直升机等装备,开展绿地公园、超高层、地面消防设备无法抵达等特殊火灾实施灭火救援,及时对大范围火灾险情进行有效处置。
(五)空中紧急输送。通过空运、空投、机降索降等手段,快速向突发事件现场精准投送救援力量、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对遇险被控人员展开空中搜寻营救,转移疏散灾区遇险人员,为应急救援赢得宝贵时间和力量优势。
(六)空中医疗急救。在第一时间将急救伤病员运送到安全地段或后方医疗机构救治,或将医疗专业救援力量和急救设施运送到因灾受灾和事故 灾难地区,实施以抢救人的生命为主的医疗紧急救援。
(七)水上搜寻救助。及时将勘测、救生、医疗等专业救援力量、装备器材等投送到江河湖海,对遇险人员展开空中搜寻、定位、营救,并在第一时间将其运送到安全地带或后方医疗机构救治。
三、工作机制
(一)健全应急指挥机制。区公安分局(区应急联动
中心)在市公安局(市应急联动中心)的指导下承担本区空中公共应急救援的指挥调度任务,各通航企业各自承担社会化空中应急救援救助任务。同时结合“一网统管”建设,将空中应急调度信息系统纳入区城运中心应急指挥系统,实现与市应急指挥系统有效对接,形成上下统一、部门协同、政企联动空中应急救援联合指挥机制。
(二)健全救援会商机制。依托本区“3+X”(区应急局、
区应急联动中心、区消防支队+相关部门、单位)应急救援会商机制,组织开展空中应急救援工作专项会商,在市“协调机构”指导下研究解决本区空中应急救援重点、难点和训练、保障、地面配合问题;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研判,需市级空中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市有关机构和部门报告。
(三)建立空地一体救援协同机制。区公安分局、区建
管委、区卫健委、区消防支队等部门在市有关部门指挥调度下加强协同,积极完善突发道路救援、医疗急救、灭火救援等多种应急模式的空地一体救援网络,协同空中直升机运输和地面运送,实现空地应急救援有效衔接,形成空地一体的应急救援机制。
(四)建立联训联勤机制。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
卫健委等部门、单位针对伤员转运、遇险人员搜救、应急物资紧急输送、消防灭火等空中应急救援任务,结合区级专项应急预案,通过请求调用、租用、购买服务等方式定期组织有关通航单位开展空中救援专项及综合演练,落实空中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及物资器材准备,做好地面配合的综合保障及演练协同,切实为提升实战救援能力奠定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区空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
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应急救援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推进实施等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并承担日常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由区城运中心、区应急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卫健委、区绿容局、区民防办、区体育局、区消防支队组成,协调机制设6个功能小组,各小组成员和职能如下:
1、道路救援组
区建管委为组长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城市快速路网简易起降点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具体承担本区道路突发事件的空中救援任务。
2、医疗急救组
区卫健委为组长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为成员单
位,指导本区医疗机构起降点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具体承担本区空中医疗急救任务。
3、灭火救援组
区消防支队为组长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为成员单位,具体承担本区火灾事故的空中救援任务。
4、规划建设组
区规划资源局、区应急局为组长单位,区城运中心、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区商务委、区房管局、区卫健委、区绿容局、区民防办为成员单位,统筹本区各类起降点规划、建设工作。
5、基础信息组
区应急局为组长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
城运中心为成员单位,负责摸排本区现有起降点基本情况,编制全区起降点“一张图、一张网”并嵌入“一网统管”系统,主动对接全市和长三角空中应急救援和起降资源,实现资源整合和共享。
6、协调保障组
区应急管理局为组长单位,统筹协调各类保障事宜;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房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按照各自职责对相关通航企业在人才落户、训练补贴、职业培训、子女就读、公租房租赁申请等方面予以支持;做好空中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提供经费和物资等各类保障。
(二)规划建设起降点。区规划资源局、区应急局,会同
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在市有关部门指导下优化编制起降点。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卫健委、区房管局支持符合设置直升机起降点空间条件的综合性医院和大型建筑综合体办理起降点规划建设,所需经费纳入项目整体预算;区绿容局、区建管委、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商务委、区体育局等部门统筹协调现有的大型公共绿地、快速路网、学校、综合医院、大型体育场馆等部位增设直升机简易起降点,满足应急救援需要;在赛事、会展等重大活动现场建设直升机起降点,提升现场交通和应急保障能力。
(三)共享起降网络资源。区规划资源局、区应急局、
区城运中心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城市地理大数据平台,编制本区直升机起降点“一张图、一张网”,嵌入区城运中心信息系统;主动对接市有关单位编制的全市及长三角毗邻地区空中应急救援资源,构建对内覆盖全区、协调有序,对外通联畅达、协同高效的空中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四)加大对通航单位和企业支持,推动空中应急救援产
业发展。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房管局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对总部在沪、承担应急救援的通航单位和企业在人才引进、职业培训、子女入学、公租房租赁等方面予以支持;落实辖区内通航企业的政策保障,增进营商环境,帮助通航单位和企业解决指挥训练场地“落地难、用地难”等困难,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消防支队按照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依托政府航空力量的同时,采取应急征用补偿、租用、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通航力量参与本区空中应急救援演练和实战。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科委等部门将空中应急救援相关产业纳入本区重点发展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提升其在研发、制造和应用等方面的能级。
(五)强化资金保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
的原则,空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空中应急救援演练、空中应急救援征用补偿等有关经费由区相关部门提出,经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区政府财政预算。
(六)抓好工作的落实。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单位将推进空中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建立本部门空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空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扎实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附件:本区空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分解表。
本区空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分解表 |
||||
主要项目 |
重点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时间节点 |
1.健全应急指挥机制 |
健全本区空中救援应急指挥调度制度 |
区公安分局(区应急联动中心) |
各成员单位 |
2021年2月 |
将本区空中救援应急调度信息系统纳入城市运行 “一网统管”应急指挥系统 |
区应急局(区城运中心) |
各成员单位 |
2021年3月 |
|
2.健全救援会商机制 |
依托本区“3 + X”(区应急局、区应急联动中心、区消防救援支队+相关部门单位)应急救援会商机制,健全空中应急救援工作会商机制和专家制度 |
区应急局 区公安分局(区应急联动中心)区消防救援支队 |
各成员单位 |
2021年2月 |
3. 建立空地一体救援协同机制 |
完善突发道路救援、医疗急救、海上救助、灭火抢险等多种应急模式的空地一体救援网络,实现空地应急救援有效衔接 |
市卫生健康委 区公安分局 区消防支队 区建管委 |
各成员单位 |
2021年12月 |
4、建立联勤联训机制 |
结合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空中应急救援的联勤联训和综合演练 |
总体预案编制及专项应急预案牵头单位 |
各成员单位 |
每两年 不少于1次 |
5、起降点建设 |
支持全区符合设置直升机起降点空间条件的综合性医院、大型建筑综合体办理起降点建设规划 |
市规划资源局 市应急局 |
区建委 区卫健委 |
2021年6月 |
在现有大型公共绿地、快速路网、学校、综合医院、大型体育场馆等部位增设直升机简易起降点 |
市规划资源局 市应急局 |
区绿容局 区建管 区教育局 区卫健委 区商委 区体育局 |
2021年12月 |
|
在赛事、会展等重大活动现场设置直升机起降点 |
活动主办单位 |
各成员单位 |
2021年2月 |
|
主要项目 |
重点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时间节点 |
6.共享起降网络资源 |
编制全区直升机起降点“一张图、一张网”;加快对现有直升机起降点的资源整合,实现市级空中应急救援资源共享 |
区城运中心 |
区规划资源局 区应急局 |
2021年2月 |
7.加大对航空单位和通航企业的支持 |
对总部在沪、承担应急救援的通航单位在人才引进、职业培训、子女入学、公租房租赁等方面予以支持 |
区应急局 |
区人社局 区教育局 区房管局 |
2021年2月 |
7.加大对航空单位和通航企业的支持 |
帮助通航单位和企业解决指挥训练场地“落地难、用地难”等困难,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
区应急局 |
各成员单位 |
2021年6月 |
8.推进空中应急救援产业发展 |
鼓励社会通航力量参与本区各类应急救援应用及训练 |
市应急局 市公安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消防救援总队 |
各成员单位 |
2021年12月 |
将空中应急救援相关的产业发展纳入本区重点发展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其研发、制造和应用等方面的能级 |
区发改委 区商委 区科委 |
2021年9月 |
||
9.强化资金保障 |
区相关部门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协调做好经费保障 |
区财政局 |
各成员单位 |
2021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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