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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放假期间执法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队、科室:

根据市、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春节期间,为认真做好城管执法各项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现就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节日安排

2016年2月7至2月13日为春节国定节假日,共7天。

二、具体工作

(一)做好环境卫生及区域执法工作

(1)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节前对办公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做好环境清洁,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2)各单位加强对辖区内难结点和脏、乱、差道路的巡视、定岗,加强执法,确保景观道路、重点道路、主干道路的市容市貌处可控状态。

(3)各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配合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劝导工作,加强对辖区街面违法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执法巡查。2月7日(除夕)、2月11日(农历正月初四)等重要节点,进行重点巡查。

(二)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1、做好防盗、防窃、防爆、防火措施,重点部位要重点防范。办公室严禁存放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各类用电器材24小时运转。

2、节前对各类设备和文件进行清理,妥善保管好摄像机、照相机、对讲机等。

3、节前做好对执法车辆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确保用车安全。

(三)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车辆的管理

1、各单位要做好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苗头性问题的 排查防范工作,并做好相关的疏导工作,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2、各单位要安排好队员节日期间的值班和休假。队员请假要严格执行相关的工作制度,做到有序,可控。节日期间每天确保50%的执法力量。

3、各单位要落实好二十四小时专人值班,做好节假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按照工作规定和要求,做好网格化处置和信访投诉处置工作。

4、加强车辆管理。各单位执法车辆应统一管理,做好用车记录,不得私自动用执法车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三、规范信息报送工作

1、各单位加强辖区内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确保重要信息及时汇总、传递和上报,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2、重要信息的报送,要以书面报送为主,经中队领导审核同意后盖章报送。重大紧急信息,需第一时间上报的以传真方式报送,并电话确认接收情况,特别紧急的情况应先口头报告后书面上报,以便及时有效处理。

3、重要信息报送必须实事求是、完整准确、简明扼要。同时各中队主要负责人为信息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各单位负责人必须保持信息畅通,做到有呼必应,确保信息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有效处置。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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