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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预防腐败的力度,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促进本单位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廉洁行政,根据区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决定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并制订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加强对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防控,运用“制度加科技”的理念和做法,着力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不断提高我局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根本目的就是要针对权力行使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通过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注重风险预警,加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及时发现机关干部中存在的作风不正、为政不廉等问题,提前化解权力行使、制度机制以及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推动制度建设更加完善,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从政行为更加廉洁,从而更加有效地防止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三、工作原则
(一)注重教育原则。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要从教育入手,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突出岗位廉政教育,使学习教育贯穿廉政风险点查找、防范措施制定、防范责任落实的全过程,引导、督促党员干部遵章守纪、履职尽责、廉洁奉公。
(二)突出重点原则。一是突出重点对象,将领导干部,特别是掌握人事权、审批权和监管权等权力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对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二是突出重点科室、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三是突出重点环节,找准权力运行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预警防控措施,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三)积极稳妥原则。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相结合。既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新办法、新模式、新机制、新经验;又要讲究实效,务实操作,稳步推进。
(四)统筹兼顾原则。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的实施意见》相结合;二是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三是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四是与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
四、组织领导
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纳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之中,成立普陀区财政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倩影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副局长田军同志任副组长,局纪检组成员姚海虹同志、赵珞颖同志为组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本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努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书记亲自负责、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做到目标、任务、分工、责任明确,形成整体合力,为确保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落到实处提供组织保障。
五、工作内容及方法步骤
(一)广泛宣传发动,夯实思想基础(4月20日-4月28日)
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大举措,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推动我区创新求突破、转型促发展的重要保证。要通过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干部会、座谈会等形式,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提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专题党课、警示教育活动、廉政讲座、专题学习、凝聚力活动等形式,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二)摸清权力底数,查找廉政风险(5月2日-5月11日)
1、明确职责。根据“三定”方案,确定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全面清理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做到权责明确,程序规范。
2、查找风险。重点是深入查找每个岗位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一是思想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素质低,思想意识背离社会主义荣辱观,不重视自身作风建设,不思进取、自由散漫;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特权思想、霸道作风;阳奉阴违、弄虚作假,贪图享受、铺张浪费、骄奢淫逸等。二是制度机制风险。主要表现为不能适应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需要;有些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约束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的常规化工作措施;有些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缺乏监督落实的措施,使工作出现纰漏;部分机制缺乏相关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作用不强。三是岗位职责风险。主要表现为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滥用职权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权谋私;违反工作纪律、岗位职责工作,不作为或乱作为;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放任等。四是业务流程风险。主要表现为业务流程设计不够完善,执行不力,不能发挥工作流程各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作用;不按照工作制度规范要求开展具体工作;评估衡量体系缺失,未及时优化,导致效果与目标的偏离等。五是外部环境风险。主要表现为行政管理对象和业务往来中可能对相关行政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行政人员和主管人员行为失范,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三)开展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措施(5月14日-7月13日)
1、廉政风险分析。在有效识别各个工作岗位、工作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针对岗位职责风险、权力运行风险和机制制度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分析廉政风险可能在哪些工作环节、哪些岗位、哪些人身上发生,便于及时掌握廉政风险发生、演变的表现形式和内在规律。
2、评定风险等级。在认真对廉政风险点分析的基础上,依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几率等内容,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按照“高”、“一般”、“低”三个等级评析和确定廉政风险点。
3、制定防范措施。要紧紧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个人岗位风险由在岗人提出具体防控措施,以统一表格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报本级党组织审核备案。科室风险防控措施由本科室集体研究制定,由分(协)管领导把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防控措施分别由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制定。
4、建立风险档案。按照“一岗一档”的要求,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档案。组织每个人根据查找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单位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明确岗位风险点防控责任人员。同时,按照规定格式,组织填写《普陀区财政局廉政风险识别及防范措施一览表(领导班子)》(附件1)、《普陀区财政局廉政风险识别及防范措施一览表(科室)》(附件2),《普陀区财政局廉政风险识别及防范措施一览表(个人)》(附件3),建立台账并作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预警防控机制(7月16日-8月31日)
1、建立权力制约机制。针对岗位权力比较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容易出问题的风险点,建立完善分权制约措施,防止权力失控。重点要围绕工程建设、物品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风险点,建立有效预防腐败的监督管理制度,并纳入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
2、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结合实际,逐步建立预警信息点和信息报送网络,运用科技手段,积极探索廉政风险动态预警机制。努力将业务流程优化、固化和程序化,并对梳理出来的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实行网上实时动态监控。
3、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根据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结合廉政风险点等级划分,对各廉政风险点确定日常监控的责任主体,形成有效的责任机制,确保各级风险点的防控责任到人,防控措施到位。
4、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对机关干部发生的廉政风险问题,要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方法,将问题解决在源头上。对群众有反映,可能出现腐败问题的机关干部,通过信访约谈、函询、重点提醒等方式,进行警示提醒。对于工作中失误或偏差的干部,要通过告诫劝勉、纠正偏差等方式,督促本人及时纠正。
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新课题。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从查找廉政风险上下功夫、从健全机制上做文章,从确实管用上想办法。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管理就跟进到哪里,岗位职责明确到哪里,风险防控就覆盖到哪里,确保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取得实际效果。
附件:1.《普陀区财政局廉政风险识别及防范措施一览表(领导班子)》
2.《普陀区财政局廉政风险识别及防范措施一览表(科室)》
3.《普陀区财政局廉政风险识别及防范措施一览表(个人)》
4.《普陀区财政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计划》
普陀区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