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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普陀区苏州河两岸地区增补附加图则》的请示

上海市人民政府:

根据《城乡规划法》,由我府会同市规划资源局编制的《上海市普陀区苏州河两岸地区增补附加图则》,于2021315日至2021413日经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及现场公示,并于202151日年510日经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及现场补充公示,已编制完成。现上报市政府,请予纳入城市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指导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工作。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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